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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勞動部指出,事業單位如因指揮中心或地方政府宣布特定場所關閉而停業,因停工原因不可歸責於勞雇任一方,停業期間的工資可由勞雇雙方協商約定。 但雇主如果在停業期間請勞工協助消毒或內部整理工作,仍應照給工資。 此外,該期間如遇原約定之例假及休息日或休假日,依勞動基準法第 39 條規定,工資應由雇主照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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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2024年5月26日 · 因應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特定場所應關閉事業單位因而停業者該停業因不可歸責於勞雇任一方停業期間之工資得由勞雇雙方協商約定惟雇主如請勞工協助做消毒或內部整理工作仍應照給工資至於原約定之例假及休息日工資應由雇主照給事業單位未受指揮中心或地方政府停業要求但自主停業者其停業期間工資仍然要依照原約定給付。 三、業者如係配合地方政府呼籲或勸導而停業(例如:夜市、商圈自主停業),為促進勞資和諧,穩定勞資關係,該期間之勞動權益,建議雇主宜透過與工會協商或召開勞資會議等方式,與勞方妥為溝通、討論,以獲致共識,採取適切作法。 四、您如果尚有其他勞動法令疑義,建請您電洽彰化縣政府勞動基準法諮詢專線04-7532510諮詢。

  3. 1.因應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特定場所應關閉事業單位因而停業者該停業因不可歸責於勞雇任一方停業期間之工資得由勞雇雙方協商約定惟雇主如請勞工協助做消毒或內部整理工作仍應照給工資至於原約定之例假及休息日工資應由雇主照給2.事業單位未受指揮中心或地方政府停業要求但自主停業者其停業期間工資仍然要依照原約定給付。 3.業者如係配合地方政府呼籲或勸導而停業(例如:夜市、商圈自主停業),為促進勞資和諧,穩定勞資關係,該期間之勞動權益,建議雇主宜透過與工會協商或召開勞資會議等方式,與勞方妥為溝通、討論,以獲致共識,採取適切作法。 新北市勞動力服務人員職業工會 關心您. 回列表頁. 事業單位停業期間出勤及工資權益為何.

  4. 2024年5月6日 · 因應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特定場所應關閉事業單位因而停業者該停業因不可歸責於勞雇任一方停業期間之工資得由勞雇雙方協商約定惟雇主如請勞工協助做消毒或內部整理工作仍應照給工資至於原約定之例假及休息日工資應由雇主照給事業單位未受指揮中心或地方政府停業要求但自主停業者其停業期間工資仍然要依照原約定給付。 三、業者如係配合地方政府呼籲或勸導而停業(例如:夜市、商圈自主停業),為促進勞資和諧,穩定勞資關係,該期間之勞動權益,建議雇主宜透過與工會協商或召開勞資會議等方式,與勞方妥為溝通、討論,以獲致共識,採取適切作法。 四、您如果尚有其他勞動法令疑義,建請您電洽彰化縣政府勞動基準法諮詢專線04-7532510諮詢。

  5. 2024年4月26日 · 勞動部進一步說明雇主如需勞工於該勞動節出勤應徵得勞工同意且應加發工資亦即除原本約定照給之當日工資外於正常工作時間 (8小時)以內再加發一日工資如有超過8小時工作之時段屬延長工作時間應依勞動基準法第24條規定計給加班費。 勞動部另表示,今年勞動節在星期三,勞工之例假或休息日若剛好與勞動節同一日,依《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23條之1規定,應由勞雇雙方協商擇日補假,而5月1日 (星期三)當日仍維持原例假或休息日之性質,該日無需出勤,工資照給;至擇日補假之當日,性質為國定假日,如有出勤,應加給工資。 勞動部強調,113年勞動節之出勤及工資給付,事業單位應依法辦理。

  6. 2021年6月15日 · 勞動部指出事業單位如因指揮中心或地方政府宣布特定場所關閉而停業因停工原因不可歸責於勞雇任一方停業期間的工資可由勞雇雙方協商約定但雇主如果在停業期間請勞工協助消毒或內部整理工作仍應照給工資。 此外,該期間如遇原約定之例假及休息日或休假日,依勞動基準法第 39 條規定,工資應由雇主照給。 至於非屬指揮中心或經地方政府要求停業之特定場所,但雇主自主停業,停業期間仍要依照原約定的工資給付勞工。 勞動部建議,事業單位可採行彈性上下班、分流上班機制,或使勞工遠距工作,讓勞雇雙方受疫情影響的衝擊降至最低。 部分事業單位如只需保留部分人力辦公,在兼顧內部管理之公平原則下,可採輪流出勤方式,進行內部人力調整。

  7. 事業單位停業期間出勤及工資權益. Q&A. ........................................ 1. 事業單位因防疫需求延長工時. Q&A. ............................................ 3. 勞工配合居家隔離居家檢疫之勞動權益. Q&A. .......................... 4. 四、防疫照顧假. Q&A. ............................................................ 8. 五、疫苗接種假. Q&A.

  8. 事業單位因爲疫情影響不能繼續營業或是營業受到衝擊可依因應景氣影響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應行注意事項」,與員工協商實施減班休息」,並進行通報。 對於按月計酬全時勞工,其每月工資仍不得低於現行基本工資24,000元。 相關規範於勞動部官網「勞雇協商減少工時專區」有更詳細的說明。 實施「減班休息」者,本部勞動力發展署所屬分署將主動輔導,提供「充電再出發訓練計畫」及「安心就業計畫」,給予勞雇雙方協助。 發布單位: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 發布日期:110-05-17. 因為防疫需求,事業單位請勞工加班,勞工加班相關權益? 答 : 「重大傳染病」屬勞基法所稱之事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