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奇摩 網頁搜尋

搜尋結果

    • 綠色專線小巴按固定的路線、班次和收費提供服務

      • 綠色專線小巴按固定的路線、班次和收費提供服務。 截至 2023 年 12 月,全港有 3,317 輛領牌綠色專線小巴行走 359 條主路線(港島共 67 條;九龍共 82 條;新界共 210 條)。 於 2023 年 12 月,綠色專線小巴每日的載客量約為 1,306,200 # 人次。
      www.td.gov.hk/tc/transport_in_hong_kong/public_transport/minibuses/index.html
  1. 其他人也問了

  2. 2018年6月22日 · 要了解紅色、綠色小巴之別,首先要了解公共小巴的起源。 上世紀五十年代,香港路面除了有巴士、的士營運,亦有俗稱「白牌車」的小型貨車利用法律灰色

    • 歷史
    • 策劃路線
    • 招標程序
    • 營辦商
    • 路線服務
    • 車費
    • 車輛
    • 監察服務
    • 終止專綫小巴服務
    • 路線編號

    1967年香港發生暴動,巴士司機罷工,引發專利巴士服務全面崩潰,「白牌車」因此應運而生,服務亦漸受市民歡迎。政府於是容許白牌車進入市區,又於1969年批准座位數目由9個增至14個,並推出白牌車合法化政策,成為紅色小巴,可以在港九及新界各地行走。 紅色小巴制度可說是政府放縱不合法行為的非常政策,亦是對其時現實的一種屈服,政府根本無從入手去監管服務。為了亡羊補牢,政府於1972年試行私營「豪華公共小型巴士」(Super Public Light Bus)制度,以圖規管公共小巴服務。當局首先以山頂為試點,把港島1號線(山頂↔中環(添馬艦))的經營權直接批予曾任港督楊慕琦司機的商人袁照,並於同年5月1日投入服務。 專綫小巴制度於1974年正式實施,港島2至8號線皆是營辦商向當局提出開辦;經審批後,當...

    與紅色小巴由商會自行定線及約定俗成的公海線不同,全新專綫小巴路線由運輸署制訂。在策劃和開辦新的專綫小巴服務及輔助路線時,署方會考慮以下因素: 1. 當時和預測的運輸需求和交通模式; 2. 既有和計劃提供的公共交通服務; 3. 有關區域是否有新的運輸基建/設施; 4. 建議的路線在財務上的可行性;以及 5. 公眾提出的要求及意見。 由於快速公路大部分是連接新發展區的跨區道路,而這些地區通常在規劃階段已安排了其他公共交通工具提供有效率的服務,所以一般來說,政府不會容許公共小巴行走快速公路。如有實際需求及適宜提供全新小巴路線行走個別快速公路,運輸署會仔細考慮和作出諮詢,並劃出適當小巴路線以專綫小巴形式提供服務。 根據現行政策,運輸署可安排專綫小巴按需要在全港不同地區提供服務及行走新開通的快速公路。...

    如有實際需求及適宜開辦新的專綫小巴服務,運輸署會在政府憲報和報章刊登公告,詳列新專綫小巴路線資料,亦會向各既有專綫小巴營辦商和紅色小巴商會發出邀請信,並舉行簡介會向有意營辦者簡介有關詳情,以便其提交申請。 為確保服務質素,政府既定政策是鼓勵紅色小巴轉為專綫小巴經營,因此自2002年起,凡申請人屬新加入專綫小巴行業者(包括申請時只經營紅色小巴的營辦商),可在評審準則中「申請人是否新加入專綫小巴行業」一項得滿分。該項分數自2004年起,由原來佔總分10%調高至15%,以鼓勵更多紅色小巴轉為專綫小巴。此舉對既有營辦商而言較為不利,他們為了在是項準則取得滿分,或會透過親友或相熟的業內人士成立公司,以「新加入專綫小巴行業」身份競投新線,在成功投得後再修改公司董事名單,把新營辦商收歸原有專綫小巴集團名下...

    目前,專綫小巴與紅色小巴共用全港4,350個小巴配額,意味著每當一條全新專綫小巴路線開辦時,營辦商須購買或租用現有的紅色小巴車隊。由於小巴牌照市場價格高昂,現時專綫小巴營辦商中,不少是擁有公共小巴車行之附屬公司(如馬亞木及成員公司),或由公共小巴車主合組而成的公司。 早年專綫小巴經營者均屬獨資經營,客運營業證簽發予單一持牌人,因此屢次引發持牌人與其他車主的爭拗,甚至導致罷駛影響服務。至大約1986年起,運輸署開始簽發客運營業證予註冊有限公司。與此同時,當局亦鼓勵獨資持牌人轉以有限公司名義持有客運營業證,故在千禧年代末幾乎所有專綫小巴路線皆由有限公司經營,及至2012年才重現以個人名義承辦的新路線。 現時某些營辦商與地區人士、地區團體或鄉事委員會保持良好關係,如進智公交主席黃文傑父子曾先後擔任...

    運輸署會按地區需要批出專綫小巴客運營業證,一般為期三年,最長為期五年。客運營業證內詳列經營公共小巴服務的必要條件,例如必須定時呈交有關路線營業月報及周年帳目、保持車輛清潔、定時保養、必須由持證人聘請的司機駕駛等要求。獲運輸署核准的專綫小巴路線亦會獲發許可證,使其可於限制區內設置小巴站上落客,又容許其進入公共小巴禁區或封閉道路,甚至可進入只准巴士駛入的禁區與巴士專綫。 營辦商須遵照《道路交通條例》所發出的客運營業證授權營運專綫小巴服務,並須按照路線、時間表、車費等級表、車輛分配及所規定服務詳情表營運。未經運輸署批准,營辦商不可擅自修改有關服務;如有需要對現有專綫小巴路線作出更改,運輸署會諮詢相關政府部門、警方及其他公共交通營辦商的意見,以及將有關建議經民政處向區議員及其他地區人士作出諮詢。署方...

    專綫小巴是根據車費等級表釐定車費,車費表列明專綫小巴路線在不同距離路程下,可收取的最高車費。營辦商可以把車費訂在低於車費表所定水平,但須經運輸署批准,因為車費水平是有關服務經營牌照中所訂明的一項條件。 全港在2016年6月共有約500條專綫小巴路線,分成160個路線組合經營,以確保利潤欠佳但能照顧乘客需求的路線連同其他路線一併批出,而組合整體達致財務可持續性。自2014年6月開始,運輸署在邀請營辦商申請開辦專綫小巴路線時,已加入條款,要求他們日後營運有關路線時須推行長者及合資格殘疾人士公共交通票價優惠計劃,這可確保優惠計劃能覆蓋新的專綫小巴路線。 運輸署每年都會檢討車費表,在檢討時會考慮本港一般經濟情況、專綫小巴行業整體財政狀況和市民接受程度,現時票價水平是署方在審慎考慮上述各項有關因素後釐...

    現時法例未有對非以柴油為燃料的公共小巴車齡設上限,雖然如此所有公共小巴均需要通過每年的車輛檢驗,有關牌照才可獲得續期。由2014年2月1日後新登記以柴油為燃料的公共小巴,設有15年退役期限。 立法局於1988年12月14日三讀通過《1988 年道路交通(修訂)條例草案》,把小巴座位上限由14個放寬至16個。經多年檢討後,政府把《2017年道路交通(修訂)條例草案》呈交立法會,在2017年6月28日三讀通過,隨即於7月7日刊憲,進一步修訂小巴(包括公共小巴及私家小巴)的座位上限至19個,即時生效。增加座位數目並非強制,小巴營辦商可因應實際營運情況和乘客需求,自行決定是否改裝旗下小巴以增加座位。

    為加強監察公共小巴司機的駕駛行為及提升小巴營運安全,運輸署不時查察小巴司機的表現。如發現司機行為不當,例如超速、超載、不遵守交通燈號或駕駛行為危及乘客安全,該署會因應情況把資料送交警方以便採取跟進及執法行動,因超速及衝紅燈而被定罪的司機會被罰款、扣分及可能引致駕駛執照被吊銷。 對於屢遭市民投訴駕駛行為不當的專綫小巴司機,運輸署會派員實地查察或登車調查以核實情況、會見並鄭重提醒營辦商警告有關司機,以及視乎情況向有關司機採取適當的紀律處分。此外,運輸署會提醒營辦商加強員工訓練及突擊審查司機的表現,以改善服務質素。 運輸署會定期評核營辦商提供小巴服務的表現,當中包括整體服務質素、財務表現、乘客投訴、提供乘客設施的水平、有否依照路線的服務詳情表提供服務等。如運輸署收到乘客對小巴服務的投訴,署方會轉介...

    若專綫小巴路線乘客量偏低及持續下降導致財務狀況欠佳,營辦商可終止根據客運營業證獲准營辦的整組路線,最遲必須於6個月前以書面通知運輸署署長。署方會與營辦商檢討營運狀況,並按情況推行各項措施,包括調整車費、行車路線、班次和車輛調配,以及開辦特別或輔助服務,以期改善這些路線的效率;署方亦會審視該區現有公共運輸網絡、有關服務性質、乘客需求及服務連續性等,並研究可行替代服務。如有實際需要,運輸署會刊登憲報邀請有興趣人士申請營辦有關專綫小巴服務。 營辦商不得單方面終止營運組合內的個別路線。如有關路線因區內交通模式改變,令營辦商放棄經營,運輸署會先考慮調整有關專綫小巴服務如班次及行車路線;至於合併、分拆或取消路線組合等措施,須按個別情況而考慮。如有需要,署方會將個案送呈專綫小巴遴選委員會討論。 2009年...

    專綫小巴以港島、九龍、新界三大區劃分,各有其編號系統,同一路線編號在上述三區可代表不同路線。跨區或過海路線以招標時之所屬地區分配編號,並會避免編號相同的路線於相近地區出現。本典以「港島專綫小巴XX線」、「九龍專綫小巴XX線」及「新界專綫小巴XX線」作有關路線之條目名稱;客運營業證證明書上則以「H」、「K」和「N」為編號起首,例如港島專綫小巴1A線會顯示為「H001A」。 港島和九龍的專綫小巴路線大致按其開辦年期順序編號,只有小部分(如港島35線)甫開辦即使用數字較大的編號,或重用已停辦路線的編號(例如港島26和九龍26線,兩者的編號巧合地均為第二次使用)。 新界區方面,從1980年首批荃灣區路線投入服務開始,路線已按不同分區編配十位數字頭,其中北區原與西貢區共用1至19的編號,前者自1988...

  3. 2024年8月1日 · 公共小巴分為綠色專線小巴(專線小巴)和紅色公共小巴(紅巴)兩類,而兩者車輛數目總和不能超出法定上限。 專線小巴提供固定服務,其路線、票價、車輛編配和行車時間表等營運安排須運輸署審批;紅巴方面,其相關的營運安排則毋須經運輸署審批 ...

  4. 公共小型公車(簡稱公共小巴,又稱小公共、小巴、粵語Van仔等)是指一些載客量比較少的大眾交通工具(公共汽車),一般載客量約8至19人不等。 在城市中營運的公共小巴多為大巴的輔助,路線與大巴相同或與大巴互補。

  5. 2024年8月1日 · 绿色专线小巴 截至 2023 年 12 月,全港有 3,317 辆领牌绿色专线小巴行走 359 条主路线(港岛共 67 条;九龙共 82 条;新界共 210 条)。 于 2023 年 12 月,绿色专线小巴每日的载客量约为 1,306,200 # 人次。

  6. 2020年8月18日 · 車頂綠色小巴走固定的路線,並會在沿途的車站停車,收八達通(即悠遊卡)或投硬幣,兩者不設找續。 一般的小巴車頂紅色的,俗稱「紅Van」。「紅Van」只收現金,下車時乘客與車長交收車資。「紅 Van」特色,「紅Van」沒有「車站」的概念。

  7. 香港小型巴士 (簡稱 小巴,英語: Minibus/Mini Bus)主要分為 公共小型巴士 及 私家小型巴士,前者作為 巴士 和 鐵路 的輔助及接駁交通工具。. 根據 香港政府 按照《道路交通條例》第23條1款規定,在1976年刊憲限制全香港只容許最多4,350輛公共小巴營運 ...

  1. 什麼是綠色小巴? 相關

    廣告
  2. Uplifting Worship Music for Jesus. Worship Jesus together with FREE worship music that bring peace and hope. Sound of Heav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