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大廈專有部分與共用部分有何不同? 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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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寓大廈基本上由兩個部分組成:專有部分、共用部分 專有部分:獨屬於你的,像是你的2F-1號小套房,你可以在裡面自由的改造。 共用部分:大家一起使用的,像是梯廳、電梯、中庭、會議室。 約定專用:約定將共用部分給某人使用,像是2樓的公共平台給2樓住戶當作花園。 約定共用:約定將專有部分給大家使用,像是1樓住戶的空地作為社區的騎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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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是共用部分嗎?
2023年7月21日 · 申請第一次測量登記時,應檢附區分全部共有及一部分共有範圍的「專共用圖說」。. 參考資料🔎內政部、民法、公寓管理大廈條例、土地登記規則. 延伸閱讀: 持分 、 管委會 、 權狀 、公設比. 訂閱ctopmap電子報. 每月收到不動產專業資訊,帶你 ...
2024年3月26日 · 公寓大廈基本上由兩個部分組成:專有部分、共用部分. 專有部分:獨屬於你的,像是你的2F-1號小套房,你可以在裡面自由的改造。. 共用部分:大家一起使用的,像是梯廳、電梯、中庭、會議室。. 約定專用:約定將共用部分給某人使用,像是2樓的公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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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共有部分,指區分所有建築物專有部分以外之其他部分及不屬於專有部分之附屬物,此觀民法第七百九十九條第二項後段、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三條第二款、第四款之規定自明;諸如樓梯間、電梯間、公共走廊、共用之排水空調設備、各種配線及配管設備等
2016年12月13日 · 答:按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五十六條第一項規定,公寓大廈之起造人於申請建造執照時,應檢附專有部分,共用部分、約定專用部分、約定共用部分標示之詳細圖說及住戶規約草約。
公寓大廈具有私人專用與共用部分的混合情形,隨著居住人數的增加,許多供共同使用的公共設備設施,日趨複雜的關係使得公寓大廈有管理維護之必要。
Q95.什麼是公寓大廈之專有部分? 答:按公寓大廈可分為兩部分,一為專有部分,另一為共用部分。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三條第三款之定義:「稱專有部分,指公寓大廈之一部分,具有使用上之獨立性,且為區分所有之標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