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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一、原住民族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為辦理原住民保留地所有權之移轉及登記,特訂定本要點。 二、依本要點應移轉之土地,指依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第三十七條與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十七條及第二十條取得所有權之原住民保留地。 但違反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十五條規定轉讓或出租者,不包括在內。 三、本要點主辦機關為本會;協辦機關為內政部;執行機關為直轄市、縣(市)政府並督導各鄉(鎮、市、區)公所、地政事務所辦理。 鄉(鎮、市、區)公所、地政事務所之分工如下: (一)鄉(鎮、市、區)公所辦理有關審核土地權利、編製清冊等工作。 (二)地政事務所辦理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事項。 四、工作進度: (一)鄉(鎮、市、區)公所應於每年十二月底前將應行辦理移轉之筆數、面積層報本會核定。

    • 民國 108 年 09 月 20 日
    • 原住民保留地所有權移轉登記作業要點
    • 民國 88 年 06 月 30 日
    • 原民土字第10800563752號 令
  2. 原住民保留地申請土地登記應附文件. (一)所有權移轉登記 (耕作權期間屆滿、地上權期間屆滿、農育權期間屆滿)。. 1.土地登記申請書 (縣政府用印)。. 2.原住民保留地所有權移轉清冊。. 3.原住民保留地他項權利期滿取得所有權移轉登記申請及審查清冊。. 4 ...

  3. 原住民保留地所有權移轉登記作業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108年9月20日. 所有條文. 一、原住民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為辦理原住民保留地所有權之移轉及. 登記,特訂定本要點。. 二、依本要點應移轉之土地,指依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第三十七條與原住. 民 ...

    • 中華民國108年9月20日
    • 原住民保留地所有權移轉登記作業要點
  4. 其他人也問了

  5. 問:原住民保留地繼承或贈與之條件為何?可否轉租、轉讓? 答: 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15條:「原住民取得原住民保留地之耕作權、地上權、承租權或無償使用權,除繼承或贈與於得為繼承之原住民、原受配戶內之原住民或三親等內之原住民外,不得轉讓或 ...

  6. 一、原住民族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為辦理原住民保留地各種用地之申請案件及授權,並簡化作業程序,特訂定本須知。. 二、依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十七條規定,原住民申請無償取得原住民保留地所有權之申請案件,及依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 ...

  7. 縣 鄉辦理已設定耕作權、地上權或農育權原住民保留地移轉 所有權—申請書 申請項目 移轉所有權 (已設定 耕作權、 地上權、 農育權) 申請 日期 申 請 人 身分證 字 號 連絡 電話 戶 籍 地 通 訊 處 同戶籍身分證

  8. (一)地方政府辦理原住民申請無償取得原住民保留地所有 權之標準作業程序。 (二)地方政府辦理已設定耕作權、地上權或農育權原住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