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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19日
- 新冠疫情解封後,各大場所已經不用戴口罩,但包括醫療、醫事機構、藥局、門診,一般護理之家以及老人福利機構等,都還需要強制佩戴口罩。 衛福部今天宣布,5月19日起,全面調整醫療 (事)機構、老人福利機構,改為建議佩戴口罩場所,口罩禁令正式走入歷史。 衛福部疾管署副署長曾淑慧表示,疾管署今天早上召開專家會議,討論口罩是否全面解除禁令,會議長達兩個多小時,最後決議「為防治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進入醫療 (事)機構、老人福利機構應佩戴口罩」公告,將於2024年5月19日停止適用,調整醫療 (事)機構、老人福利機構為建議佩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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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天前 · 全球疫情逐漸降溫,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日前考量國內疫情也趨平穩、醫療量能充足、疫苗覆蓋率也足夠,在綜合評估後,公布將自20日起實施 部分室內場合口罩鬆綁 。 除了指定場所室內空間、特殊情境需要戴口罩,其餘則由民眾自主決定戴口罩或依主管機關規定辦理。 其他室內口罩規定相關資訊整理如下: 一、口罩解禁時間: 自2月20起實除了2類8場所,其餘室內場合口罩令放寬,民眾可自行決定是否戴口罩。 二、仍需強制戴口罩的場所: (一) 醫療照護機構 :醫療、醫事、老人福利、長期照顧服務、榮譽國民之家、兒童及少年服務、身心障礙福利機構。 (二) 公共運輸及特定運具 :車廂、船舶、航空器等運具及場站。 備註:在上述場所飲食、拍照、不適合或無法戴口罩之檢查、治療或活動,可作為例外情形,不戴口罩。
2024年5月8日 · 疾管署並調整COVID-19相關感染管制措施中民眾及醫療照護工作人員佩戴口罩建議,並增訂「防範呼吸道傳染病,民眾進入醫療照護機構佩戴口罩須知」。 關於民眾部分,第1,有疑似或感染呼吸道傳染病或出現發燒、流鼻水、咳嗽或打噴嚏等呼吸道症狀時,非必要請避免進入醫療照護機構;如有必要進入,於有症狀期間及症狀緩解後5日內,進入醫療照護機構應佩戴口罩,並遵循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及落實手部衛生。 第2,過去1週內曾與感染呼吸道傳染病患者有密切接觸、本身為免疫力低下(如:移植或血液腫瘤等病人)或具有其他流感、COVID-19重症高風險者、探視或照護疑似或感染呼吸道傳染病患者,進入醫療照護機構應佩戴口罩,落實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及手部衛生,並遵循醫療照護機構內部相關規定。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王必勝先前表示,口罩鬆綁政策將會於年底實施。 而現在終於等到「口罩解封」啦! 從12月1日開始,室外空間、室外場所取消需全程配戴口罩的規定。 第二階段「口罩解封」:室內口罩規定放寬. add Getty Images. 必須全程戴口罩場所包含醫療照護機構、公共運輸及船舶、航空運輸等。...
- Candy Chung
- 📍哪些場所必戴口罩?
- 📍建議戴口罩的特殊情形?
- 📍校園口罩令何時解禁?
- 📍看演唱會、到百貨公司逛街,也一定要戴口罩嗎?
- 📍餐廳裡離座一定要戴口罩、夾菜要佩戴一次性手套嗎?
(一)醫療照護機構:醫療、醫事、老人福利、長期照顧服務、榮譽國民之家、兒童及少年服務、身心障礙福利機構。 (二)公共運輸及特定運具:鐵路、捷運、纜車、公路客運、市區公車及計程車、空運及海運(以上包含運具及場站)、救護車及復康巴士。 而在以上場所飲食、拍照、進行不適合或無法戴口罩的檢查、治療或活動,可有例外不戴口罩。而大眾運輸部分,在搭乘期間、付費區、管制區都要戴口罩,在車站大廳則可以免戴。
(一)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 (二)年長者或免疫低下者外出時。 (三)人潮聚集且無法保持適當距離或通風不良之場合。 (四)年長者或免疫低下者(尤其是未完整接種疫苗者)密切接觸時。 其餘室內場所、室內空間,由民眾自主決定是否戴口罩。另外,指揮中心指揮官王必勝也提醒,由民眾自主決定並非要民眾不得佩戴,民眾如果想戴就可以戴。
各級學校、幼兒園、課照中心、補習班、托嬰中心等,則依教育部及衛福部規劃,開學後先加強相關防疫措施,於開學後2至3週時間加強體溫監測、校園清潔消毒等作業,如疫情穩定,自3月6日依指揮中心通案性規定,實施校園及托育場所室內口罩放寬,各級學校、幼兒園、課後照顧中心、補習班,實施室內空間原則「自主佩戴口罩」措施。
除上述場所仍須全程戴口罩,其餘場所均由民眾自主決定戴口罩與否,各場所也可自訂規範,若有要求須佩戴口罩,民眾就應當配合。 SOGO百貨公司就開第一槍宣布配合政策,不強制消費者逛街時佩戴口罩,但餐飲部工作人員仍須依規定佩戴。
餐飲業可以自訂規範,若遇到拒絕配合的客人,業者也可以拒絕提供服務。 📍很多人一起搭電梯要戴口罩嗎? 指揮中心發言人羅一鈞表示,搭電梯符合「人潮聚集且無法保持適當距離或通風不良場合」的情境,建議戴口罩。 責任編輯/王馨郁
2022年11月28日 ·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 (28)日宣布,考量國內疫情趨緩、呼吸道傳染病流行情形平穩,為兼顧防疫、經濟及社會運作,維持國內防疫量能與有效控管風險,經綜合評估疫情情勢,12月1日起適度放寬戴口罩等防疫措施,相關規定說明如下: 一、室外空間、室外場所,取消應全程佩戴口罩之規定。 惟歲末/跨年大型室外活動之口罩規定,將視近期疫情變化,另行研擬。 二、外出於室內空間、室內場所 (包括車廂、船舶、航空器等運具之內部空間),維持應全程戴口罩,但符合例外情形者,得免戴口罩。 三、符合以下例外情形者,於室內得免戴口罩,但應隨身攜帶或準備口罩。 但若本身有相關症狀或與不特定對象無法保持社交距離時,仍應戴口罩: (一)從事運動、唱歌、拍攝個人/團體照。 (二)自行開車,車內均為同住家人,或無同車者時。
2023年2月20日 · A:在醫療照護機構、公共運輸及特殊運具等指定場所未戴口罩,依傳染病防治法第70條第1項規定,違反者可處新台幣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 Q:何時全面開放? A:王必勝表示,會觀察室內口罩鬆綁後對疫情的影響,視狀況再繼續往下推動,最後一個階段就是取消強制戴口罩,只剩下建議佩戴和自主佩戴。 責任編輯:陳宛欣. 作者簡介_中央社. 希望透過更好的報導與文章品質,讓台灣社會向上提昇。 健康特搜簿. 查看全部. 這是一個醫療健康新知的特搜園地,若您有意見想法不吐不快,歡迎到我們特搜簿,大聲說出來!
2023年2月9日 ·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 (9)日表示,經考量國內疫情逐漸平穩,醫療量能充足,且已進行跨部會溝通研議,經綜合評估後,如疫情持續穩定可控,自2月20日實施以下室內戴口罩放寬之通案性規定,相關說明如下: 一、於以下指定場所之室內空間須按規定全程戴口罩。 包括: (一)醫療照護機構:醫療、醫事、老人福利、長期照顧服務、榮譽國民之家、兒童及少年服務、身心障礙福利機構 (詳如附件)。 (二)公共運輸及特定運具:車廂、船舶、航空器等運具及場站 (詳如附件)。 得於上列指定場所不戴口罩之例外情形:飲食、拍照、不適合或無法戴口罩之檢查、治療或活動。 二、下列特殊情境建議要戴口罩: (一)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 (二)年長者或免疫低下者外出時。 (三)人潮聚集且無法保持適當距離或通風不良之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