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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大法官 伯祥 關於憲法法庭 組織 沿革 現任大法官 歷任大法官 任命與任期 職權 認識憲法法庭 大事紀要 審理程序 憲法訴訟制度概述 聲請指引 聲請類型 審理程序 常見問答及指引 解釋及裁判 裁判 解釋及不受理決議 進階查詢 裁判公告 查詢服務 當事人 ...

  2. 2024-05-17. 案件訊息. 憲法法庭審理會台字第13556號聲請人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刑事第三庭原為第五庭申股法官聲請案等定於中華民國113年5月24日下午3時於憲法法庭司法大廈4樓宣示判決. 2024-05-03. 案件訊息. 憲法法庭審理109年度憲二字第508號陳啟彬聲請案受刑人勞作金案),原定行言詞辯論之庭期延期舉行新言詞辯論期日另行公告. 2024-05-03. 案件訊息. 憲法法庭審理111年度憲民字第4196號鍾淑姬聲請案等(禁止選前公布民調案),原定行言詞辯論之庭期延期舉行,新言詞辯論期日另行公告. 更多公告. 熱門服務. 常見問答. 判決. 實體裁定. 程序裁定. 聲請注意事項及自我檢核. 書狀格式. 書狀範例. 線上起訴. 司法便民.

  3. 大法庭已於108年7月4日施行我國司法已邁入新的篇章未來統一法律見解的方式將更符合司法權的本質建置終審大法庭 司法改革進度追蹤資訊平台

  4. 司法院大法官 ,是 中華民國 依照《 中華民國憲法 》於最高 司法機關 司法院 中所設置,具有「 解釋憲法 」、「統一解釋 法律 及 命令 」之職務、審理「政黨違憲解散案」及「 總統 、 副總統 彈劾案」權限之職位。 原本係於《中華民國憲法》第79條中規定設立之基礎,後於《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 第 5 條明定:「司法院設大法官十五人,並以其中一人為院長、一人為副院長,由總統提名,經 立法院 同意任命之」。 司法院大法官屬於 憲法法庭 上的 法官 ,同樣受到《中華民國憲法》第81條之保障,司法院大法官於 司法院釋字第601號解釋 中便已經對此加以闡明。

  5. 司法院大法官 ,是 中華民國 依照《 中華民國憲法 》於最高 司法機關 司法院 中所設置,具有「 解釋憲法 」、「統一解釋 法律 及 命令 」之職務、審理「政黨違憲解散案」及「 總統 、 副總統 彈劾案」權限之職位。 原本係於《中華民國憲法》第79條中規定設立之基礎,後於《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 第 5 條明定:「司法院設大法官十五人,並以其中一人為院長、一人為副院長,由總統提名,經 立法院 同意任命之」。 司法院大法官屬於 憲法法庭 上的 法官 ,同樣受到《中華民國憲法》第81條之保障,司法院大法官於 司法院釋字第601號解釋 中便已經對此加以闡明。

  6. 歷任大法官. ::: ::: 第一屆大法官(1948/07-1958/09) (1949/03-1952/03間,因戰亂動盪及人數不足,未集會) 第二屆大法官(1958-1967) 第三屆大法官(1967-1976) 第四屆大法官(1976/10/01-1985/09/30) 第五屆大法官(1985/10/01-1994/09/30) 第六屆大法官(1994/10/01-2003/09/30) 2003 ...

  7. 大法庭簡介. 小. 中. 大. 回上一頁. 友善列印. 轉寄友人. share分享按鈕. 前言. 司法院為了強化終審法院統一法律見解的功能推動建立大法庭制度而最高法院與最高行政法院大法庭制度已於民國108年7月4日正式上路我國司法已邁入新的篇章未來統一法律見解的方式將更符合司法權的本質大法庭制度實施後判例選編及決議制度也一併廢除。 相較於判例、決議,大法庭須對外公開,舉行言詞辯論,讓檢察官、當事人律師、甚至專家學者都參與表達意見。 當統一法律見解過程攤在陽光下接受檢驗,社會多元觀點有機會進入法庭、影響法官,人民會更願意相信司法的決定是周全、禁得起考驗。 茲簡介如下: 一、大法庭審理範圍. 大法庭僅裁判法律爭議,不包含提交案件的本案終局裁判。 二、大法庭組織.

  8. 司法院 ,簡稱 司 ,依據《 中華民國憲法 》為 中華民國 最高 司法 機關,掌理 民事 、 刑事 、 行政訴訟 的審判、 公務員 (含 司法官 )懲戒,並設有 大法官 15人,組成 憲法法庭 審理違反憲法案件、統一解釋 法令 、 總統 、 副總統 彈劾案、政黨違憲解散案。 司法院本身並不職司審判權,而是由轄下的 各級普通法院 、 行政法院 、 懲戒法院 實行該權力,本部主掌司法行政、司法預算。 另在 省虛級化 後,司法院為臺灣唯五僅存設置「廳」的機關(其餘為 最高法院 、 最高行政法院 、 懲戒法院 、 監察 審計部 )。 [原創研究? 歷史. 中國陸時期.

  9. 2023年6月2日 · 中央社檔案照片) (中央社網站2日電司法院大法官可說是憲法守護者必須具備崇高品德憲政素養及專業學能等對國家發展影響重大總統府5月30日公布4位新任大法官提名人選包括最高法院法官兼審判長蔡彩貞監察院秘書長朱富美台灣大學特聘教授陳忠五權利回復基金會董事長尤伯祥身負重任的大法官工作內容是什麼誰可以當大法官? 中央社整理QA帶你看懂。 大法官職權有哪些? 可以判案嗎? 司法院設大法官15人(含正副院長),大法官須超出黨派以外,獨立行使職權,不受任何干涉,職權包括 解釋憲法、統一解釋法令及命令、審理政黨違憲解散及總統、副總統彈劾案 等;大法官並 不參與各級法院之案件審判 。 憲法法庭是什麼? 跟大法官會議有何不同?

  10. 司法院就其所掌有關司法機關之組織及司法權行使之事項得向立法院提出法律案司法院所提出之年度司法概算行政院不得刪減但得加註意見編入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送立法院審議。 五、司法院職權簡介圖. ()解釋權及憲法法庭審判權15位大法官依法成立憲法法庭審理憲法訴訟法所定案件。 (二)各級法院審判權: 1.民事及刑事訴訟:地方法院/少年及家事法院、高等法院、最高法院。 2.行政訴訟:高等行政法院地方行政訴訟庭、高等行政法院高等行政訴訟庭、最高行政法院。 3.智慧財產訴訟:地方法院、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 (三)懲戒權:懲戒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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