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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國土計畫法立法院三讀通過 國土計畫法行政院版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第一條為因應氣候變遷,確保國土安全,保育自然環境與人文資產,促進資源 與產業合理配置,強化國土整合管理機 制,並復育環境敏感與國土破壞地區,

  2. 2020年4月17日 · 立法院院會今三讀通過「國土計畫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將原定4月底到期的縣市國土計畫擬定、審議作業及國土功能分區圖劃設作業期限,分別延長 ...

  3. 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公告實施後,應由各該主管機關依各級國土計畫國土功能分區之劃設內容,製作國土功能分區圖及編定適當使用地,並實施管制。

  4. 一、國土計畫:指針對我國管轄之陸域及海域,為達成國土永續發展,所訂定引導 國土資源保育及利用之空間發展計畫。 二、全國國土計畫:指以全國國土為範圍,所訂定目標性、政策性及整體性之國土

  5. 2020年4月17日 · 根據最新修法結果,《國土計畫法》施行後二年內應公告實施全國國土計畫(即2018/4/30)、再三年後公告實施縣市國土計畫(即2021/4/30)、再四年後公告國土功能分區圖(2025/4/30),等國土功能分區劃設後,國土法的實質管制才算真正上路。

  6. 國土計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於今(17)日經立法院第10屆第1會期第9次院會二讀、三讀通過,修正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辦理期限為3年、國土功能分區圖辦理期限為4年,營建署表示,感謝立法院各黨團支持,儘速通過國土計畫法修正,給予地方政府合理

  7. 2015年12月18日 · 躺了20多年的《國土計畫法》,終於在今晚10點15分三讀通過。《國土計畫法》將台灣土地分為國土保育地區、 海洋資源地區、 農業發展地區 、城鄉發展地區,未來若要變更分區使用,必須透過中央通盤檢討,農地變更成建地將更嚴謹,避免浮濫變更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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