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奇摩 網頁搜尋

搜尋結果

  1. 對於候選人或具有候選人資格者,行求期約或交付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而約其放棄競選或為一定之競選活動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二百萬元以上二千萬元以下罰金。

  2. 對於候選人或具有候選人資格者,行求期約或交付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而約其放棄競選或為一定之競選活動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二百萬元以上二千萬元以下罰金。

  3. Q:對候選人交付賄賂而約定放棄競選活動,違反什麼法律? 回上一頁. 友善列印. 發布日期: 110-01-15. 最後更新日期:110-03-15. 資料點閱次數:2587. A: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機關簡介. 檢察長介紹.

  4. Q:對候選人交付賄賂而約定放棄競選活動,違反什麼法律? 回上一頁. 友善列印. 發布日期: 103-11-07. 最後更新日期:108-06-15. 資料點閱次數:2524. A: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檢察長介紹. 歷史沿革.

  5. 一、妨害他人競選或使他人放棄競選者。 二、妨害他人依法為被連署人連署者。 三、妨害他人為罷免案之提議、同意或使他人為罷免案之提議、同意者。

  6. 其他人也問了

  7. 12 Q:對候選人交付賄賂而約定放棄競選活動,違反什麼法律? 13 Q:因檢舉人之檢舉而查獲鄉(鎮、市)長、鄉(鎮、市)民代表、村(里)長候選人賄選者,每ㄧ檢舉案件給予獎金新台幣?

  8. 四、I.候選人要求、期約或收受財物或其他不正利益,而許以放棄競選或為一定之競選活動者。 II.犯前項之罪者,所收受之財物沒收之。 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其價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