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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教師成績考核獎金之職務加給計算方式一覽表. 樣態. 支給基準. 一、教師兼任主管、導師或特殊教育職務,其成績考核獎金之職務加給計算方式: 考核年度內教師經聘兼為主管、導師或特殊教育職務者,其成績考核獎金之職務加給計算,依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 ...

  2. 教師留職停薪借調至公立學校擔任編制內教師,由當學年度第二學期之最後服務學校就其借調期間及借調前後年資依本辦法辦理成績考核,依考核結果晉敘薪級及給予獎金;借調教師歸建後,由原任職學校依考核結果敘薪。

  3. 教師年終成績考核,即為通稱的考績獎金。. 若能符合相關條件(公立高級中等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第四條第一款),除新學年度即可晉本薪或年功薪一級外,亦可獲1至2個月薪給總額之獎金。. 計算方式如下,月薪對照表如圖1:[(本薪)+(各式加給)](若已達年功薪最高級 ...

  4. 考績獎金之計算: 考績獎金中各種加給之計算,均以任職「月數」為基礎,有關年度中連續代理主管職務十個工作天者(含星期六、日共12天),其代理主管加給之給與,倘均合於加給給與辦法第12條第1項前段之規定,其考績獎金之主管職務加給得以實際代理

  5. www.rces.chc.edu.tw › storage › 074714教育部 函

    師成績考核獎金之計算標準不一;為保障教師代理主管職 務、導師或特殊教育職務者權益,請依下列說明辦理: (一)教師代理主管職務,依規定支領主管職務加給者,其成

  6. 為獎勵教學、研究、輔導與年度服務績效,以激勵教師士氣及鼓勵久任偏遠地區,發給公立學校教師獎金,其類別如下: 一、國家講座主持人獎金,依附表一規定發給。

  7. 現行公立學校教職員成績考核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係於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日修正發布,為配合高級中學法、職業學校法及國民教育法修正增訂本辦法之授權依據及解決本辦法施行以來,實務執行相關疑義,爰修正本辦法,其修正要點如次: 一、茲以學校未納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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