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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員工放無薪假減班休息期間為了保障勞工權益公司可以不調降勞工的勞保月投保薪資級距勞工如果發生保險事故會以原月投保薪資核計保險給付金額但如果公司依據實際薪資合理調降員工的月投保薪資且依照勞動部規定不得低於基本工資勞保相關給付就只能以調降後的月投保薪資計算包括生育喪葬傷病等給付都會變少。 健保的部分 :雇主在無薪假期間還是需要幫員工加保,因此就醫和健保相關權益都不會受到影響。 勞退的部分 :以新制勞工而言,雇主還是要按勞工原領薪資提繳勞工退休金,不會受影響。 2. 公司實施「無薪假」卻沒跟我協商過,我可以直接要求公司發給資遣費嗎? 事業單位受景氣因素影響致停工或減產,為避免資遣勞工,經勞雇雙方協商同意,始得暫時縮減工作時間及減少工資。

  2. 雇主如因受景氣因素影響致有與勞工協商減少工時及工資之必要時因涉及勞動契約內容變更應取得個別勞工同意勞工亦可不同意勞工如同意配合放無薪休假應審慎考量及檢視契約變更之內容日後之薪資及工時即依變動後之契約約定辦理勞工如不同意放無薪休假而遭雇主片面規定實施無薪休假得不經預告依勞基法第14條第5款或第6款終止契約並請求資遣費。 無薪休假(減班休息)期間工資如何計算? 工資僅能按實際減少工時比例減發,不得溢扣,且不得低於基本工資。 ※對於按月計酬之全時勞工: 1-雇主僅能針對與勞工約定之 正常上班日 ,減少工時及工資,對於原本的例假日、休息日及國定假日,工資仍應照給,不得扣除。

  3. 2008年12月12日 · 勞資雙方如約定月內無薪休假5日應僅扣除此5日工資勞資商定無薪休假致薪資總額變動後如勞保投保薪資級距變更應依實際領取工資申報調整惟不得低於依該分級表第一級17,280元)。 新制勞工退休金原則上依實際工資提繳但勞工為確保權益於協商時亦可要求雇主依原來約定的工資提繳。 四、勞工如有被資遣或退休情形,該無薪休假期間,於計算平均工資時,依法均應予以扣除,往前推計,勞工資遣費及舊制退休金不會因此受到不利影響。 五、雇主如未經協商合意,片面實施無薪假,有勞動基準法第14條第1項第6款規定違反勞動契約或勞動法令情事,致有損害勞工權益之虞者,勞工得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並請求雇主給付資遣費。 勞委會表示,工資與就業權益之保障都很重要。

  4. 2020年3月20日 · 為顧及勞工及其家屬維持經濟生活的基本保障縱使雇主已事先徵得勞工同意實施無薪休假但於無薪休假期間對所僱用的月薪制全時勞工其薪資給付義務仍未受影響至多得減少至法定基本工資109年1月1日起每月基本工資為23,800元),而不能全數免除雇主的工資給付義務。 「雇主停工或停產經勞雇雙方協商同意可暫時縮減工作時間或依比例減少工資原約定按月計酬之全時勞工每月給付之工資仍不得低於基本工資。 是訴願人僅給付陳君104年3月份薪資8,387元,低於基本工資1萬9,273元,違反勞動基準法第21條第1項規定之事實,洵堪認定。 」(勞動部勞動法訴字第1040022308號訴願決定書) 本文提醒:

  5. 2022年11月14日 · 無薪假原是俗稱早期勞資雙方或許因為景氣影響而曾約定真正無薪的休假但在勞動部基於減少雇主因景氣循環而資遣勞工之前提下於100/12/1訂定因應景氣影響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應行注意事項規定雇主與原月薪制全時勞工協商減少工時每月實際支付之工資仍不能低於基本工資且參酌一例一休依法具備全薪性質自無再行約定無薪可能若再使用「無薪假」的俗稱,對於因為疫情影響而陸續協商減少工時的雇主與勞工,可能造成誤解,所以行政院與勞動部已定調改為「減班休息」。 二、適用條件: 受景氣影響致停工或減產、或受疫情影響致業務緊縮營運困難(勞動部109年2月10日勞動條3字第1090044699號函釋參照),以上須於通報當地勞政主管機關時,提供證明文件(如:前一年度及當年度財務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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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2008年12月17日 · 如雇主欲採無薪休假方式暫時減少勞工工作時間並減少工資必須徵得勞工同意才可實施雇主給付勞工之工資固可按工作時間比例減少惟為保障勞工基本生活對於原約定按月計酬之全時勞工每月給付之工資仍不得低於基本工資數額17,280 ...

  8. 2019年8月18日 · 為保障勞工基本生活原約定按月計酬之全時勞工於實施無薪假期間每月給付之工資仍不得低於基本工資若未給付工資或給付數額低於基本工資雇主應受裁罰而雇主如果在實施無薪假期間要求勞工支援上班仍應徵得勞工同意並應依法給付當日正常工作時間之工資當日若有延長勞工工作時間者其延長工作時間之工資應依勞動基準法第 24 條規定辦理。 無薪假與產假重疊時,如何處理? 所謂「無薪休假」,係勞雇雙方為因應景氣因素,所為暫時性停止勞 務提供之協議,縱使受僱者前已同意實施所謂「無薪休假」,惟基於母性保護之意旨,若受僱者提出安胎休養請假、產檢假或陪產假申請 ,雇主應依法給假不得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