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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民眾因牙病所為鑲牙、假牙製作及齒列矯正之醫療費支出,如係付與符合所得稅法第17條規定的醫療院、所者,可憑其出具與醫療行為有關之診斷證明及收據,作為綜合所得稅之列舉扣除額,但其診斷證明載明係因美容之目的而為之支出,則非屬醫療性質,依規定不得列舉申報扣除
      www.mof.gov.tw/singlehtml/384fb3077bb349ea973e7fc6f13b6974?cntId=789d1886f97d492f9e39c75853d35e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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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2024 報稅 季到來,不少人會採列舉扣除額作為一般扣除額,列舉扣除有 6 大項目,包括:捐贈、 保險 、醫藥費用、 房租支出 、災害損失以及自用住宅等。 琳瑯滿目的列舉扣除額,例如看護費用、 汽車保險費 、醫美費用能不能報稅? 買賣房屋算不算收入? 不僅是 列舉扣除 項目規定常令人搞不清楚,還有海外收入、外匯交易所得達多少金額需要申報? 也都是常混淆的報稅項目。 Money101 特別針對這些常見痛點,整理出大家認為能列舉,實質上無法列舉報稅之項目,以及常被忽略的所得收入。 完整扣除額項目可以參考這篇文章: 列舉扣除額項目有哪些? 金額上限是多少? Tags. 列舉扣除就有 6 大項目,捐贈、保險、醫藥費用、房租支出、災害損失以及自用住宅,看護費用、汽車保險、醫美到底可不可以報稅?

  3. 2024年4月24日 ·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說明所得稅法所定醫藥費列舉扣除額之立法意旨係針對身體病痛接受治療而支付之醫療費用因屬保障基本生活所需費用於計算綜合所得淨額時得予以扣除依所得稅法第17條第1項第2款第2目之3規定採列舉扣除申報之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之醫藥費及生育費必須是給付與公立醫院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療院或經財政部認定其會計紀錄完備正確的醫院者才能列報扣除但所支出的醫藥及生育費用受有保險給付部分就不能再列報扣除。 該局特別提醒,個人為「預防及瞭解」身體狀況所進行之健康檢查、醫美相關支出等費用,與「必要醫療行為」無關、非屬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療院、所開立的醫藥費收據,都不可列舉扣除。

  4. 2020年5月7日 · 生病或者受傷就醫本來是生活中難免發生的事情在康復之後還有一件事情得做就是報稅時刻的醫療費扣除問題但一般納稅義務人在申報綜所稅時常常弄不清楚可以扣除的項目與標準導致遭稅務單位勾稽後剔除甚至得補繳稅金建業法律事務所資深律師陳群志認為依照所得稅法第17條規定因醫療發生的支出可以自個人綜合所得稅之所得額中扣除但民眾千萬不要拿到醫療單據就覺得都可以列舉扣除如果沒有弄清楚相關規範報完稅之後會收到綜合所得稅核定稅額繳款書」,也就是所申報的醫藥費支出遭國稅局剔除。 案例中的阿明因騎車受傷,沒有到醫療院所就診,選擇前往屬於民俗調理的國術館,即使收到國術館所開的收據,但並非稅法中所列可以申報扣除的單據。

    • Money錢
  5. 2023年4月18日 · 先前 財政部 就有做過說明:「因牙病所為鑲牙假牙製作及齒列矯正之醫療費支出如係付與符合所得稅法第17條規定的醫療院所者可憑其出具與醫療行為有關之診斷證明及收據作為綜合所得稅之列舉扣除額但其診斷證明載明係因美容之目的而為之支出則非屬醫療性質依規定不得列舉申報扣除。 白話文來說,就是 因為「牙齒疾病」而必須要進行牙齒矯正的情況,屬於可以報稅的範疇 ,如果因美容目的而進行的矯正,因為不是醫療行為,不能申報。

  6. 2020年5月3日 ·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民眾因牙病所為鑲牙假牙製作及齒列矯正的醫療費支出只要是公立醫院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療院或經財政部認定其會計紀錄完備正確的醫院都可憑其出具與醫療行為有關的診斷證明及收據作為綜合所得稅的列舉扣除額但如果診斷證明載明的原因是美容的目的而為的支出則非屬醫療性質依規定不得列舉申報扣除。 其實牙醫診所的醫療費用可否列舉扣除,跟保險公司理不理賠相似。 目前大多數保險公司推出的實支實付醫療險保單,都有理賠門診手術,但如果是牙齒手術,通常就列為非理賠事項。 之所以不賠,不是牙齒比較不重要。 而是保險公司對於手術的定義都是依照衛福部公布的全民健保醫療費用支付標準列舉的手術項目,保險公司只賠健保支付的手術,而牙齒手術因為不在健保手術範圍,所以保險公司大多不予理賠。

  7. 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的醫藥及生育費必須是付給公立醫院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院及診所或是經財政部認定會計紀錄完備正確的醫院才可以列舉扣除但是有保險給付的部分則不能扣除另自中華民國101年7月6日起綜合所得稅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因身心失能無力自理生活而須長期照護如失智症植物人極重度慢性精神病因中風或其他重症長期臥病在床等),所付與公立醫院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療院所或其他合法醫療院所之醫藥費部分可以依所得稅法第17條第1項第2款第2目之3規定列舉扣除。 申報時,要檢附收據正本,但是如果因為病情需要,要使用醫院所沒有的特種藥物,而自己購買時,藥費可以下列的憑證列舉扣除: 1.醫院、診所的住院或就醫證明。 2.主治醫師出具准予外購藥名、數量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