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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13年度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受理申請期間自112年7月3日上午9時至113年12月31日下午5時止,採隨到隨辦方式辦理。 申請案件(含相關文件)送出之日期為申請日。
教學說明. 委外廠商專區. 聯絡我們. 立即申請 進度查詢. 線上補件 (112年度) 112年至113年度公告受理申請期間. 112 年 07 月 03 日 (一) 上午 9 時起 至. 113 年 12 月 31 日 (二) 下午 5 時止.
線上申請. 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申辦注意事項》 本人向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申請租金補貼,已詳閲並願遵守下列事項: 一、本人同意審查單位查調全戶戶籍、家庭年所得、財產、地籍及 其他資格、補貼額度 審查必要文件。 二、本人已詳閱「三百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作業規定」等相關法規及問與答內容,願遵守一切規定,並保證本人以下所填寫資料及檢附文件正確無誤,如有不實而違反補貼相關規定情事,願接受主管機關駁回申請案,並負法律責任。 三、 本人瞭解本補貼案件之審查,以申請日所具備之資格與提出之證明文件為審查依據及計算基準。 但審查期間持有住宅狀況、戶籍之記載資料或主管機關查證之相關文件,經審查不符申請條件或有異動致不符申請條件者,依「三百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作業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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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期間 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已於111年12月30日下午5時截止受理。 111年7至8月申請,經審查通過者,自10月起核撥補貼。 111年9至10月申請,經審查通過者,自11月起核撥補貼。
家庭成員正接受政府其他租金補貼,該家庭成員切結取得租金補貼資格之日起,自願放棄原租金補貼。 申請人承租住宅法第十九條第一項第五款或第六款社會住宅,經切結接受租金補貼之日起,自願放棄接受社會住宅租金補助。
內政部最後提醒,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無論是線上或紙本皆可提出,若有相關問題也可在週一至五早上8時至下午6時撥打諮詢專線(02-7729-8003),將有專人提供服務;或至國土管理署網站首頁右側「重要政策」的「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