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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規定意旨在使部分工作性質特殊者,與雇主間有合理協商工作時間之彈性,非可使勞工之工作時間完全不受限制或無例假與休假及不另給予延時工資。 現行基本工資每月為新臺幣27,470元,上開基本工資係以法定正常工作時間每週 40 小時之上限為計算基礎。 雇主與適用勞動基準法第 84 條之 1 之工作者,約定並經核備之正常工作時間如超過前開法定正常工時,則該等之基本工資應按時數比例增計,並非仍以每月基本工資數額為限。 雇主如使勞工於約定之正常工時外延時工作(加班),即應依該法 24 條規定給付延時工資(加班費)。 有關適用勞動基準法第 84 條之 1 工作者之基本工資及延時工資相關規定,可連結本部網站/ 常見問答 項下查詢。 勞工在事業場所外工作時間指導原則.

  2. 新聞公告. 歷史新聞. 勞工因雇主欠薪、沒有按時發薪水等事由離職,亦屬就業保險法所稱之非自願離職。 回上一頁. 友善列印. 轉寄友人. 業務單位:勞工保險處. 聯絡電話:02-8590-2866. 為保障受僱勞工的就業安全,勞工若因雇主欠薪、沒有按時發薪等事由離職,也符合就業保險法規定的非自願離職,可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申請相關保險給付。

  3. 2017年1月11日 · 勞工甲如 106 年 1 月 1 日仍在職,因工作年資已滿 6 個月以上,即可依新修正之勞基法規定取得 3 天特別休假,但應於 106 年 1 月 1 日至 106 年 1 月 31 日間請休;到期後 (106 年 1 月 31 日) 未休之日數,雇主應折發工資。. 勞工甲如 106 年 2 月 1 日仍在職,因年資已 ...

  4. 2008年12月12日 · 歷史新聞. 雇主如因業務緊縮擬採取「無薪休假」措施,須經與勞工協商合意,不可逕自排定。 回上一頁. 友善列印. 轉寄友人. 業務單位:勞動條件處. 勞委會表示,近來有部分企業為因應經濟不景氣,採取所謂「無薪休假」措施,勞委會鄭重澄清,雇主如確有減少工時與工資的必要,必須先與勞工協商,徵得勞工同意後,才可實施,不得逕自排定「無薪休假」。 勞委會說明,依勞動基準法規定,工資本應全額直接給付勞工。 雇主為因應業務緊縮,如認有暫時減少工作日數,並減少工資的必要,必須先與勞工協商,在未經勞工同意前,雇主仍應依原來勞動契約的約定辦理。 如未得到勞工同意就實施無薪休假,以致勞工工資短少,係違反勞動基準法的行為,地方主管機關可以限期給付工資,或逕予處罰。

  5. 2022年1月28日 · 歷史新聞. 員工特休未休之工資,應計入月薪資總額申報投保薪資。 回上一頁. 友善列印. 轉寄友人. 新年度開始員工於前一年度應休未休之特別休假雇主或事業單位應按日數發給工資該工資並應計入員工之月薪資總額申報調整勞工保險及就業保險的投保薪資。 依《勞動基準法》規定,勞工於同一雇主或事業單位服務滿一定期間後,雇主或事業單位應按員工在職年資給予一定日數之特別休假。 又勞工之特別休假,如因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而未休之日數,雇主應發給工資。 另依照勞動部函釋,雇主依規定發給之年度不休假加班費,應計入勞工保險之月投保薪資申報。 投保單位於發給不休假加班費的當月,因而造成被保險人的月薪資總額變動時,即應計入當月的勞工保險投保薪資申報。

  6. 2024年2月16日 · 基本工資. 瀏覽人次: 更新日期:2024/02/16. 我要發問. 關於基本工資之相關說明,其包含懶人包以及問與答專區…等等. 歷年基本工資調整. ♦民國 19 年我國政府批准國際勞工組織「設釐定最低工資機構公約」。 ♦ 民國 25 年 12 月 23 日國民政府公布最低工資法,法規定成年工資以維持其本身足以供給無工作能力親屬二人之必要生活為準。 惜因歷經抗戰、勦匪、致未施行。 遷台後,因該法所定標準稍高,工業正起步,故未施行。 該法已於 75 年 12 月 3 日總統令廢止。 ♦ 民國 44 年 11 月中國國民黨會議,總裁指示每月所得不足 300 元者,應予改善。 ♦ 民國 45 年初訂基本工資為每月 300 元(新台幣、下同)。 ♦ 民國 53 年調整基本工資為每月 450 元。

  7. 2014年11月25日 · 首頁. 便民服務. 常見問答. 勞動條件、就業平等. 工時 (休息、休假、請假) 勞工於休假日工作,工作時數是否包括在每月延長工時總額內? 回上一頁. 友善列印. 轉寄友人. 更新日期:2021-10-20. 我要發問. 發布單位: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 發布日期:2014-11-25. 點閱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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