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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身心障礙人士使用之交通工具,如何申請免徵使用牌照稅?. 1.免稅要件:車輛須為身心障礙者本人所有。. 2.應備證件:身心障礙證明、行車執照、身分證、車主印章。. 1.免稅要件:車輛須為身心障礙者本人、配偶、同一戶籍二親等以內親屬或同一戶籍經法院 ...

  2. 身心障礙情況致無駕駛執照者,其配偶或同一戶籍二親等以內親屬所有供其使用之車輛,仍應於使用前向車籍所在地稽徵機關辦理免徵使用牌照稅之手續,並自申請日開始免稅。 (2)每一身心障礙者以1輛為限。 (3)身心障礙證明逾期不予受理。

  3. 申請供身障者使用車輛免徵使用牌照稅規定. 適用法條: 使用牌照稅法第7條第1項第8款:「供持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並領有駕駛執照者使用,且為該身心障礙者所有之車輛,每人以1輛為限;但因身心障礙情況,致無駕駛執照者,其本人、配偶或同一戶籍二親等以內親屬所有,供該身心障礙者使用之車輛,每一身心障礙者以一輛為限。 但汽缸總排氣量超過二千四百立方公分、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馬達最大馬力超過二百六十二英制馬力(HP)或二百六十五點九公制馬力(PS)者,其免徵金額以二千四百立方公分、二百六十二英制馬力(HP)或二百六十五點九公制馬力(PS)車輛之稅額為限,超過部分,不予免徵。 01. 上開法條於103年6月18日修正公布,自104年1月1日起施行。 退稅手續. 01.

  4. 身心障礙人士可享稅捐優惠. 更新日期:113-10-28. 家中親屬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時,請把握下列稅捐優惠:. 使用牌照稅. 符合條件. 供身心障礙者使用的車輛,可以檢附身心障礙證明申請免徵使用牌照稅:. 一、身心障礙者領有駕駛執照,限本人所有車輛,且每人以 ...

  5. 家人持有身心障礙手冊 (證明),應如何辦理使用牌照稅免稅?. 自104年1月1日起,供持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並領有駕駛執照者使用,且為該身心障礙者所有之車輛,每人以一輛為限;因身心障礙情況,致無駕駛執照者,其本人、配偶或同一戶籍二親等以內親屬 ...

  6. 身心障礙免徵使用牌照稅 發布單位:高雄市稅捐稽徵處. 線上申辦 網路申請辦理. 服務內容. 1. 法令依據: 使用牌照稅法第7條第1項第8款。 2. 申請對象:由納稅義務人提出申請。 申辦資格. 1. 身障者領有駕駛執照: (1) 車輛為身障者所有。 (2) 身障者身心障礙手冊 (證明)仍在有效期限。 2.身障者因身心障礙情況致無駕駛執照: (1) 車輛為身障者本人、配偶或同戶籍地址二親等內親屬所有。 (2) 身障者身心障礙手冊 (證明)仍在有效期限。 申辦流程. 1. 申請。 2. 受理。 3. 是否符合規定、是否補正。 4. 核定。 5. 函復申請人。 應備物品. (一) 持有身心障礙手冊者有駕駛執照時 (以每人1輛為限) 1. 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影本 (正反面)。 2.

  7. 服務內容. 依 使用牌照稅法第7條第1項第8款 規定,供身心障礙者使用之車輛可免徵使用牌照稅,每一身心障礙者以一輛為限;免徵金額以2,400cc、262英制馬力(HP)或265.9公制馬力(PS)之稅額為限,超過部分,不予免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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