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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0年7月9日 · 由中國中央當局主導制定的香港國安法》6月30日通過後當日立即實施。 港區《國安法》涵蓋「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恐怖活動和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四類罪名,最高刑罰是終身監禁。 此法賦予北京直接在香港增設國安機構與人員,一些情況下可不受香港本地法律制約;一些案件可以由北京派遣的人員直接在港偵查,檢控及審判在內地進行,引起廣泛關注和擔憂。...

  2. 2020年5月30日 · 主要內容. 國家堅定不移並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針;堅決反對任何外國和境外勢力以任何方式干預香港事務,採取必要措施進行反制。 明確規定維護國家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是香港的憲制責任;香港應當建立健全維護國家安全的機構和執行機制; 中央人民政府維護國家安全的有關機關根據需要在香港設立機構 ;香港行政長官應當就履行維護國家安全職責、開展國家安全推廣教育、依法禁止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等情況。 明確相關立法的憲制含義包括:授權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相關法律,相關法律的任務是切實防範、制止和懲治任何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組織實施恐怖活動等行為以及外國和境外勢力干預香港事務的活動。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對市民的影響.

  3. 2020年5月28日 · 全國人大將於本周四(28日)表決「港版國安法」,該法將針對顛覆國家政權、分裂國家、恐怖活動、外部勢力干預等種行為,在香港訂立法律機制;事態引發香港與西方輿論場關注,還上升到中美角力層面。. Q1:香港國安法具體內容是什麼?. 全國人大常委會 ...

  4. 2020年7月1日 · 港府昨晚(30日)11時宣布《港區國安法》刊憲,法例即時生效,內容包括4類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和處罰,詳見附表及下列內容: 條文原則:(一) 明確規定中央政府對有關國家安全事務的根本責任和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

    • 時間表:議案將於28日表決 料最快8月在港實施
    • 草案要求香港設立國安機構 須依法懲治四類行為
    • 針對四類行為 源於修例風波、外部勢力入侵、23條難立法
    • 指23條被嚴重污名化 有被長期擱置的風險
    • 「港版國安法」與23條有何分別?

    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昨晚(21日)舉行預備會議,並通過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議程,當中第五項議程為審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草案)》的議案。 根據會議日程,是次大會於今日(22日)上午開幕,會期7天至5月28日下午閉幕。故議案會於閉幕當天(28日)投票表決,其後便會授權交予全國人大常委會展開具體立法工作。按照慣例,常委會每兩個月舉行一次會議,故預料最快8月將通過草案,並在公布當天同日在港執行有關法例, 而毋須經立法會審議。

    對於「港版國安法」的具體內容,草案共有七段,當中提及要依法、防範、制止及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及活動;強化執法力量、在港設立維護國家安全的機構及執行機制;行政長官須履行維護國家安全職責、開展國家安全推廣教育,並定期向中央人民政府提交報告。 草案亦重點針對四類行為,要制定相關法律,切實防範、制止任何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組織實施恐怖活動及外國和境外勢力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事務的活動。 另外亦提到,香港特別行政區須維護國家主權、統一及領土完整,並盡早完成《基本法》規定的維護國家安全立法。

    對於草案主要針對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恐怖活動以及外部勢力干預的四類行為。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王晨今早解釋,「港版國安法」源於從國家層面認為,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存在必要性及重要性。 他表示,香港回歸以來國家堅定貫徹「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方針,「一國兩制」實踐在香港取得前所未有的成功。 惟「一國兩制」在實踐過程中遇到一些新情況、新問題、面臨新的風險及挑戰,特別是2019年香港發生修例風波以來,反中亂港勢力公然鼓吹港獨、自決、公投等主張;從事破壞國家統一、分裂國家的活動,公然污辱污損國旗國徽、煽動港人反中反共、圍攻中央駐港機構,歧視及排擠內地在港人員並肆意破壞香港社會秩序;暴力對抗警方執法、毀損公共設施和財物以及癱瘓政府管制及立法會運作。 加上,王...

    他強調,原本讓香港自行立法23條是「體現國家對香港的信任」,惟因反中亂港勢力和外部敵對勢力的極力阻撓干擾,23條立法一直未能完成。而且2003年受挫,23條立法於香港已被別有用心的人嚴重污名化、妖魔化,故稱「香港特別行政區完成23條立法實際上已經很困難、有被長期擱置的風險」,且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及執行機制都已明顯存在不健全、不符合。

    《基本法》第二十三條列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禁止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政治活動,禁止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 故與現時「港版國安法」比較,草案內容未有涵蓋「叛國」、「煽動叛亂」以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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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2020年5月23日 · 《香港財經時報》港版國安法懶人包,一文睇清港版國安法重點內容、針對目標、與基本法23條分別、立法時間表,以及各界最新反應。 (圖片:路透社)

  7. 2020年7月1日 · 港版國安法懶人包 10大疑問 官方逐一回應. 港版國安法刊憲生效後,多個條文以引起了社會廣泛討論,港澳辦常務副主任張曉明和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沈春耀在記者會中詳解10大疑問。. 港版國安法 刊憲生效後,共6章66條文終於曝光,除了分裂國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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