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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作者:章忠信. 1313 製作高或飛機小模型,要不要獲得授權? 為何有先前廠商廣告稱獲得瑞士火車公司授權製作,在市面上賣得很好? 火車飛機不是著作權法所稱的著作,製作火車飛機等交通工具的小實體,並不會構成侵害著作權。 不過,交通工具上的圖案或文字,有可能會獲得著作權法的保護,至於實務上模型公司所稱授權的取得,有時僅是增加其商品市場銷售機會或保存價值,與著作權法的授權並無關聯。

  2. 將台鐵火車站製作成縮小版模型販賣是否會構成侵害著作權? 作者: 章忠信

  3. 大部分國家的著作權法,都是依據伯恩公約第七條的最低保護標準規定,保護著作人終身加五十年。 過了這段保護期間,著作就成為「公共所有(Public Domain)」任何人都能自由利用,這是著作權法制平衡著作人私權與公眾接觸文化資產的良好機制。 然而,目前包括歐盟與美國等三十餘個世界重要國家,已經將著作權保護期間由著作人終身加五十年的保護規定,修正延長為著作人終身加七十年。 著作權法是國內法,不會適用到境外,在網路不發達的環境中,這問題還不嚴重,但數位網路科技發達的結果,「古騰計畫」下,所有著作權保護期間屆滿的著作,被作成數位檔案,放在網路供世界各地的民眾免費瀏覽、下載時,若在他國仍是屬於受保護的著作,就會會影響他國著作權人的權益。

  4. 就業自由的權利固然應該保障,但企業經營的利益涉及繼續經營者及股東的權益,也不能忽視。 「不可避免揭露之原則」是老東家最常使用的殺手鐗,如果即將離職的高層,未事前告知老東家預作準備,卻仍再繼續參與高層決策會議或接觸重要文件,就更令人質疑其誠信,只能先下手為強,禁止該人轉任競爭對手,避免企業經營獲得不可預測之損失。 作為一個經營高層者,如何順利轉職,需要一些智慧,如果連自己的生涯變換都不能做妥善處理,也很難相信這樣的人能為企業帶來甚麼正面的價值。

  5. 或捷運的路線圖暨車站資訊可以受著作權保護嗎? 作者: 章忠信 1449 台灣高或台北捷運公司所製作的路線圖暨車站資訊等公開資料,是否只要註明出處後,即可放在書中出版?

  6. www.copyrightnote.org › ForumDetail著作權筆記

    2018年8月13日 · 163.14.35.149. 火車或高車廂不是著作,畫火車或高,不需要取得誰的同意,即使是畫了台或高的商標,只要不是作商標之使用,也不需取得受權。. 所謂火車或高上面的圖案與文字可能需要授權,指的是上面的書法或美術圖案,例如,車廂外之彩繪或 ...

  7. 作者:章忠信. 97.12.14.完成 112.10.27.最後更新. 有著作權 侵害必究. service@copyrightnote.org. 「遊玩小人國,認識大世界」是位於桃園龍潭「小人國遊樂園」的建園理想,園區內參考荷蘭海牙馬德羅丹的「小人國」理念,共有133座世界各國知名建築,除了台灣的國父紀念館、中正紀念堂、阿里山小火車、十大建設及台灣高,還包括美國的自由女神、華盛頓紀念碑、歐洲的希臘神殿、日本的東大寺、韓國佛國寺及印度的泰姬瑪哈陵,都精確地依原始建築的25分之1製作,呈現在國人面前,讓國人不必全省跑透透,也不必出國旅遊,就可以在1、2個小時內,遍覽世界知名建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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