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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菸品健康福利捐應用於全民健康保險之安全準備、癌症防治、提升醫療品質、補助醫療資源缺乏地區、罕見疾病等之醫療費用、經濟困難者之保險費、中央與地方之菸害防制、衛生保健、社會福利、私劣菸品查緝、防制菸品稅捐逃漏、菸農與相關產業勞工之輔導及

  2. 菸害防 facebook line twitter plurk 轉寄 列印 縮短網址 點閱次數: 點閱次數:81521 相關子主題 菸害防 辦法 展開 菸害防附屬法規 發布日期: 2021-08-27 更新日期: 2023-04-13 ...

  3. 菸害防制法修法業經112年2月15日總統令修正公布,並經行政院發布自112年3月22日起施行,七大重點如下:. 全面禁止電子煙之類菸品,包括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廣告及使用。. 嚴格管制符合菸品定義之新型態菸草產品(如加熱菸),增訂健康風險評估 ...

  4. 為有效控制菸害問題,我國自86年起開始實施菸害防制法,訂定禁菸場所、菸業與販賣者管理、戒菸、教育、廣告等規範,至91年菸酒稅法實施,開徵菸品健康福利捐(以下簡稱菸捐),始有經費「專款專用」挹注菸害防制工作推動。

  5. 一、與菸品或菸品容器形狀近似之糖果、點心、玩具或其他物品。 二、類菸品或其組合元件。 三、未依第七條第一項或第二項規定,經核定通過健康風險評估審查之指定菸品或其必要之組合元件。

  6. 菸害防制法(以下稱本法)於86年3月19日制定公布,同年9月19日施行,最近一次全文修正日期為 菸害防制法修正通過 全面禁止電子煙等類菸品 強化各項菸害管制措施- 衛生福利部

  7. 2022年1月13日 · 延宕多時的《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13日上午於行政院會中通過。 七大修正重點包括提高禁止吸菸年齡及購菸年齡至20歲;重新定義「菸品」以有無含尼古丁成分為區分,同時 新增「類菸品」 ,將未含菸草及改變菸草製品的「電子煙、加味菸」等納入範圍列管,嚴禁販售。 「加熱菸」則因世衛組織於2020年發布聲明,認定加熱菸是菸草製品,適用於「菸草控制框架公約」規定,為接軌國際,修正草案將...

  8. 修正之菸害防制法,經立法院於112年1月12日完成三讀,總統於112年2月15日公布,行政院訂定於112年3月22日起施行 (部分條文除外,如:菸品健康福利捐應徵其他菸品,自112年4月1日施行;菸品容器警示圖文及戒菸資訊標示,不得低於面積50%,自113年3月22日施行 ...

  9. 菸品健康福利捐應用於全民健康保險之安全準備、癌症防治、提升醫療品質、補助醫療資源缺乏地區、罕見疾病等之醫療費用、經濟困難者之保險費、中央與地方之菸害防制、衛生保健、社會福利、私劣菸品查緝、防制菸品稅捐逃漏、菸農及相關產業勞工之輔導與照顧;其分配及運作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及財政部訂定,並送立法院審查。 前項所稱醫療資源缺乏地區及經濟困難者,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菸品健康福利捐由菸酒稅稽徵機關於徵收菸酒稅時代徵之;其繳納義務人、免徵、退還、 稽徵及罰則,依菸酒稅法之規定辦理。 第 5 條 對消費者販賣菸品不得以下列方式為之: 一、自動販賣、郵購、電子購物或其他無法辨識消費者年齡之方式。 二、開放式貨架等可由消費者直接取得且無法辨識年齡之方式。

  10. 2023年1月12日 · 菸害防制法修法在本次會期備受矚目,歷經朝野黨團多次協商,立法院今(12)日三讀通過修正草案,包括大專院校全面禁菸、加熱菸及其載具納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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