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奇摩 網頁搜尋

搜尋結果

  1. 1949年12月,由於第二次國共內戰失利,中華民國政府遷往臺灣。進入1950年代後戰事漸歇,中國國民黨領導的中華民國與中國共產黨領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隔台灣海峽 兩岸分治的格局形成,此後中華民國方面多使用「自由地區」指稱政府統治區,並稱政府未統治之區域為「淪陷區」。

  2. 中華民國是位於東亞的民主共和國,曾在國際上廣泛代表「中國」,現今多通稱為「臺灣」;目前有效管轄範圍包括臺灣、澎湖群島及其附屬島嶼,以及中國大陸 福建沿岸的金門群島、馬祖列島等島嶼,多合稱為「臺澎金馬」或「臺灣地區」 東亞島弧的臺灣 ...

  3. 根據中華民國的憲法與法律,中華民國的領土包含大陸地區 [12] 與有實際管轄權的自由地區(俗稱臺灣地區),目前由其他主權國家和政治實體控制的原中華民國公告疆域行政區劃有: 大陸地區:在第二次國共內戰期間,中國人民解放軍已經在中國大陸成立數個解放區,而且1949年中華民國國軍作戰 ...

  4. 臺灣地區郵遞區號列表之主要目的在於協助郵政人員方便信件分類、加快傳遞的效率,其所列郵遞區號適用於中華民國 臺灣地區。 本表與郵遞區號制度於1970年3月20日由 交通部郵政總局 (今 中華郵政公司 )公布實行。

  5. 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簡稱無戶籍國民 [1],是指未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的中華民國國民 [2]。依現行中華民國的《國籍法》第2條:「 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屬中華民國國籍: 一、出生時父或母為中華民國國民。 二、出生於父或母死亡後,其父或母死亡時為中華民國國民。

  6. 2019年7月,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的一件國家賠償案中,法官採納法務部(82)法律決字第16337號函釋: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條所規定,大陸地區人民也是中華民國人民 [19],並在2023年2月二審判決結果維持原判,此見解出現在新聞 。

  7. 地區(英語對應詞: Region )在漢語中,常為對一定的區域泛稱。 在地理學領域上,可以指狹小區域,如這片地區土壤很肥沃;也可指大片區域,如草原地區、濱湖地區。 在政治學領域上,則常用作行政區劃的名稱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