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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申報繳納的期限是如何規定?. (9404) 一、 申報繳納的營業人,不論有無銷售額,應以每2月為1期,於次期開始15日內申報銷售額、應納或溢付營業稅額。. 但外銷適用零稅率者,得申請以每月為1期申報,惟經申請後同一年度內不得變更。. 二、 外國之事業、機關 ...

  2. 課稅方式. 以當期(月)銷項稅額扣減進項稅額之餘額,為當期(月)應納或溢付營業稅額。. 某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其銷售額300,000元,銷項稅額為15,000元,得扣抵之進項稅額為10,000元,其應納稅額為5,000元,計算如下:. 由主管稽徵機關依營業稅特種稅額查 ...

  3. 一、外僑綜合所得稅與居留期間的關係. 二、中華民國來源所得. 三、「課稅年度」之定義. 四、居留日數之計算. 五、所得之認定. 六、申報納稅之時間. 七、申報納稅之地點. 八、利用電子申報程式辦理網路申報. 九、同一課稅年度中居留未滿183天,經扣繳或申報 ...

  4. 地址:110055 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四段547號 國稅及地方稅免付費電話: 0800-000-321 (國稅局地址) (地方稅務局處地址) 網站操作免付費諮詢電話: 0800-080-369(周一至周五09:00至18:00 例假日除外) 更新日期:113-05-28

  5. 印花稅票銷花註銷實例. 更新日期:112-04-19. 應納印花稅憑證採用實貼印花稅票方式繳納時,除應貼足印花稅票外,並依法銷花,始算完成繳納印花稅手續;所謂依法銷花,指納稅人應於每枚稅票與憑證紙面騎縫處,加蓋圖章註銷之。. 個人得以簽名或劃押代替 ...

  6. A :一、什麼情形應辦理稅籍變更登記:營業人申請稅籍登記事項有異動者,皆應辦理變更登記。 二、何時應辦理稅籍變更登記:稅籍登記事項有變更者,應自事實發生之15日內填具變更登記申請書,檢同有關證件,向主管稽徵機關申請變更登記。但遷移地址者,應向遷入地主管稽徵機關申請。  

  7. 營利事業列報薪資支出,其總額包括那些項目?. (2208) 更新日期:113-05-27. 所稱薪資總額包括:薪金、俸給、工資、津貼、獎金、營業盈餘之分配、按公司權益商品價格基礎之給付、退休金、退職金、養老金、資遣費、按期定額給付之交通費及膳宿費、各種補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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