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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十一、事業單位實施訓練課程,應於上午八時至下午八時之間。 前項訓練課程應於勞資達成協議同意減少正常工時之時段內 辦理。但減少正常工時之時段未在上午八時至下午八時之間者,不在此限。 事業單位應於分署核定訓練計畫之次日起一百八十三天內辦 理。

  2. 事 實. 緣訴願人參加110年度充電再出發訓練計畫 (以下稱本計畫)勞工居家線上數位課程,並經原處分機關核定110年10月至12月補助訓練津貼各新臺幣 (以下同)1萬240元、1萬880元、1萬3,600元,共計3萬4,720元在案。. 嗣原處分機關查知,訴願人於110年11月23日參加居家 ...

  3. 修正「補助地方政府辦理照顧服務員專班訓練計畫」第十三點、第十二點附件四,並自即日生效。 113-05-27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令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5月27日發文字號:發訓字第1132501687號附件:如文 修正「補助地方政府辦理照顧服務員專班訓練計畫」第十三點及第十二點附件四,並自即日生效。

  4. 訴願人因充電再出發訓練計畫事件,不服本署所屬北基宜花金馬分署(以下簡稱原處分機關)111年8月15日北分署廣字第11100269081號函,提起訴願案,本署決定如下: 訴願駁回。 事 實 緣訴願人申請辦理111年6月15日修正前充電再出發訓練計畫-事業單位辦訓(以下稱本計畫),並經原處分機關於111年4月11日 ...

  5. 2023年6月1日 · 勞動部 今公布修正充電再出發訓練計畫,紓困條例於年6月30日屆滿後,將維持原計畫補助,另外新增受景氣情勢影響嚴重而符合特殊情形時,可提高 ...

  6. 2024年3月20日 · 勞動部「充電再出發訓練計畫」配合紓困條例延長至112年6月30日,持續推動因應疫情辦理的擴大補助,包括事業單位訓練費用最高補助350萬元,勞工參訓津貼每月最高144小時,也會一併延長辦理至112年6月30日。

  7. 勞動部為協助在職勞工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 (COVID-19;簡稱武漢肺炎) 對就業穩定的影響,將於 109 年 2 月 21 日發布修正「充電再出發訓練計畫」,並公告對於減少正常工時參加訓練課程的勞工,補助訓練津貼時數提高為每月120小時;事業單位辦理訓練課程,補助訓練費用上限也提高到新臺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