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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民宿如何課徵房屋稅? 更新日期:113-04-10. 發佈單位:新竹縣政府稅務局. 近來常有業者詢問房屋如作為民宿用途應如何課徵房屋稅呢新竹縣政府稅務局進一步說明民眾如利用自用住宅空閒房屋結合當地人文自然景觀生態環境資源及農林漁牧生產活動提供鄉野生活的住宿處所經合法申請民宿登記空客房數量在5間以下客房總面積不超過150平方公尺且自行經營未雇用員工將民宿視為家庭副業就可適用非自住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但如果未經合法登記客房的數量或面積超過限制,或有雇用員工,甚至是經營日租套房的短期住宿,無論房屋為自有或承租,均應按營業用稅率3%課徵房屋稅。 該局提醒納稅義務人,房屋使用情形如有變更,應於事實發生日起30日內,向房屋所在地的地方稅稽徵機關申報,以維護自身權益。

  2. 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表示依民宿管理辦法申請登記供民宿使用者客房數量在5間以下」,客房總面積不超過150平方公尺」,且自行經營未雇用員工」,可將民宿視為家庭副業若僅有1戶則適用非自住住家用稅率最低1.5課徵房屋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若是房屋未依民宿管理辦法申請登記或客房數量、面積超過限制,還是有雇用員工,甚至是經營日租套房的短期住宿,無論房屋為自有或承租,均依實際供民宿使用面積,按營業用稅率3%課徵房屋稅。 該局提醒納稅義務人,房屋使用情形如有變更,應於事實發生日起30日內,向房屋所在地的地方稅稽徵機關申報,以維護自身權益。 更多相關資訊. 快來參加「來嘉e識稅」網路有獎徵答. 113-05-27. 以個人名義設立不同之獨資商號,係屬同一權利個體,欠稅會合併計算!

  3. 該局進一步說明,房屋如供作為民宿使用,如該民宿經合法申請登記、客房數量在5間以下、客房總面積不超過150平方公尺、且自行經營未雇用員工,將民宿視為家庭副業,就可適用非自住住家用稅率1.5%課徵房屋稅。 但如果客房的數量或面積超過限制,還是有雇用員工,甚至是經營日租套房的短期住宿,無論房屋為自有或承租,均應按營業用稅率3%課徵房屋稅。 該局提醒納稅義務人,房屋使用情形如有變更,應於事實發生日起30日內,向房屋所在地的地方稅稽徵機關申報,以維護自身權益。 民眾如有任何疑問,歡迎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撥打(04)22585000按1轉接客服中心,該局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也可上該局網站( http://www.tax.taichung.gov.tw )查詢相關資料。

  4. 線上櫃檯. 個人各項查詢及設定. 地方稅查繳稅服務 (使用牌照稅、房屋稅及地價稅定期開徵案件) (連結至地方稅網路申報) 地方稅電子繳款書、轉帳通知及證明 (使用牌照稅、房屋稅及地價稅定期開徵案件) (連結至地方稅網路申報) 繳納證明. 所得財產清單. 其他 ...

  5. 將住宅出租予符合住宅法第15條規定接受各項租金補貼者或符合同法第23條規定的單位供社會住宅使用於住宅出租期間取得的租金收入自110年6月起每屋每月免稅額度由1萬元提高至1.5萬元超過免稅額度者就超過部分減除該部分之必要損耗及費用後之餘額為租賃所得。 該必要損耗及費用可逐項舉證申報,如不逐項舉證申報,必要費用標準為應稅租金收入的43%;但出租予符合同法第23條規定的單位供社會住宅使用,必要費用標準為應稅租金收入的60%。 (住宅法第15條及第23條) 更多相關資訊. 1160 公益彩券之個人經銷商,銷售公益彩券所取得之批售折扣(佣金)收入,是否需要課徵綜合所得稅? 應如何計算所得? 113-04-11. 1117 薪資收入採必要費用減除的原則是什麼,列報項目有哪些,該如何申報呢?

  6. 國稅問與答. 綜合所得稅. 壹、課稅範圍. 三、如何以逐項列舉費用方式申報租賃所得? 1165 納稅義務人申報租賃房屋所得之必要損耗及費用,如採用逐項舉證方式者,其修理費項目應檢送之文件及核認條件為何? 更新日期:110-10-06. 舉證修理費項目應檢送的文件為修理費的發票或收據正本,而且須註明房屋所有人姓名及房屋坐落地點;另外還要符合下列情形: 1.必須是在租金收入年度所支付的,以憑證所開立的日期為準。 2.修理費如果是屬於資本性質支出,因已列入成本中提列折舊,不得認列。 更多相關資訊. 1164 納稅義務人申報租賃房屋所得之必要損耗及費用,如採用逐項舉證方式者,其折舊項目應檢送之文件及核認條件為何? 112-04-19.

  7. 首頁. 稅務資訊. 認識稅務. 節稅宣導手冊. 地方稅節稅手冊. 房屋稅節稅手冊. 房屋稅的稅率與計算. 更新日期:113-04-30. 一、應納稅額=房屋課稅現值 × 稅率. 房屋課稅現值 = 核定單價 × 面積 ×(1 - 折舊率 × 折舊年數)× 房屋街路等級調整率(路段率) 核定單價 = 標準單價 ×(1 ± 各加減項之加減率)± 樓層高度之超高. 或偏低價. 如為新建、增建、改建之房屋,則按月比例計算課徵,未滿 1 個月者不計。 二、房屋現值的認定. (一) 納稅義務人於房屋建造完成之日起30日內檢附有關文件向當地地方稅稽徵機關申報房屋稅籍有關事項及使用情形。 (二) 稽徵機關收件後,依據不動產評價委員會評定的「房屋標準價格」,核計房屋現值,並通知納稅義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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