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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206 身心障礙特別扣除規定所稱「精神衛生法第3條第4款規定之嚴重病人」為何?. 更新日期:110-10-08. 精神衛生法第3條第4款所稱嚴重病人,是指病人呈現出與現實脫節的怪異思想和奇特行為,致不能處理自己事務,經專科醫師診斷認定者。.

  2. 3507 被繼承人之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或父母如為身心障礙者,可否自遺產總額 中減除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 更新日期:113-01-03. 被繼承人的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或父母如果是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所規定的重度以上身心障礙者或精神衛生法所規定的嚴重病人每人可以加扣693萬元103年1月1日至112年12月31日為618萬元)。 但是身心障礙者如果是依順序可取得繼承權而拋棄繼承的就不能扣除。 申報時要檢附社政主管機關核發之重度以上之身心障礙手冊或身心障礙證明影本,或精神衛生法第19條第1項規定之專科醫師診斷證明書影本。 更多相關資訊. 3501 被繼承人的免稅額多少? 113-01-03. 3502 被繼承人遺有配偶者,得自遺產總額中扣除的金額多少? 113-01-03.

  3. 供身心障礙者使用的車輛,可以檢附身心障礙證明申請免徵使用牌照稅,符合條件如下: 1.身心障礙者領有駕駛執照限本人所有車輛且每人以一輛為限2.身心障礙者因身心障礙情況致無駕駛執照得以下列車主的車輛申請免稅每一身心障礙者以一輛為限。 (1) 本人。 (2) 配偶 ( 不須同戶籍)。 (3) 同一戶籍二親等以內親屬、經法院選定之監護人或輔助人。 3. 上述身心障礙者本人所有的車輛,稅捐機關會主動通知核定免稅,免提出申請。 4.以2,400cc、262 英制馬力 (HP) 或265.9 公制馬力 (PS) 車輛之稅額 (11,230元) 為限,超過部分仍應繳納差額稅款。

  4. 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 (國稅) 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 (另開連結視窗) 小規模營業人導入行動支付專區 (連結至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稅捐稽徵法修正專區 (連結至財政部南區國稅局) 單一窗口查詢金融遺產暨遺產稅申報稅額試算服務專區 (連結至財政部臺北國稅局)

  5. 納稅義務人、配偶或申報受扶養親屬為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須檢附證明影本),及精神衛生法第3條第4款規定的病人(須檢附專科醫生的嚴重病人診斷證明書影本,不得以重大傷病卡代替),112年度每人可減除207,000元。 惟外籍人士若僅提示國外醫師診斷證明仍不得列報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 (所得稅法第17條第1項第2款第3目之4) (所得稅法施行細則第24條之4) (財政部92年9月1日台財稅字第0920051369號函) 更多相關資訊. 1927 屬中華民國境內居住者之外僑計算綜合所得稅,可以從所得總額減除之項目有哪些? 113-04-09. 1932 綜合所得稅申報列舉扣除保險費之規定如何? 112-04-20. 1931 綜合所得稅申報列舉扣除捐贈項目之規定如何? 112-04-20.

  6. 一、旨揭公告範圍係指納稅義務人申報之111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及110年度未分配盈餘申報案件,經所轄稅捐稽徵機關查核結果,按申報資料核定。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適用之: (一)申報適用租稅減免規定。 (二)申報適用所得稅法第39條規定。 (三)111年度結算申報及110年度未分配盈餘申報為併同辦理者,其中任一申報項目未按申報資料核定。 二、本公告代替111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核定通知書及110年度未分配盈餘申報核定通知書之填具及送達,並自公告之日起發生核定及送達效力。

  7. 更新日期:111-04-29. 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的醫藥及生育費,必須是付給公立醫院、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院及診所,或是經財政部認定會計紀錄完備正確的醫院才可以列舉扣除,但是有保險給付的部分則不能扣除。. 另自中華民國101年7月6日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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