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奇摩 網頁搜尋

搜尋結果

  1. 中華民國的諸多法規,皆對於公營事業、公有事業或國營事業 設有定義,臚列於下: 《會計法》第4條於108年11月5日修法前對於公有營業及事業機關的定義: 凡政府所屬機關,專為供給財物、勞務或其他利益,而以營利為目的,或取相當之代價者,為 ...

  2. 國營事業招考(經濟部招考)考試介紹 經濟部國營事業招考,為台電、中油、台水、台糖四家國營企業招考新進職員,每年4月公告國營聯招需用名額,6月報名,10月考試。國營企業工作環境較一般民間企業穩定,享勞基法完整保障,同時薪資高於社會新鮮人平均起薪,國營新進人員起薪約4萬1千元以上 ...

  3. 近年國營事業適逢退休潮,每年釋出大量缺額,歷年經濟部國營聯招甄選多於下半年舉行。 國營聯招熱門報名類別 國營聯招甄試類別多元,行政類別開闕如:企管、人資、法務、地政、政風等,技術類組則有機械、儀電、電機、化學、化工製程等類別可選,以上皆為國營聯招熱門報考類別。

  4. 國營事業國營薪水福利 國營事業薪水及福利制度 經濟部所屬國營事業,工作環境單純穩定,近年來每年所領年終獎金約4個月,且還有結婚、生育及子女就學補助、優渥的退休金,以及提供在職進修機會等諸多福利,成為人人嚮往的工作!

  5. 在中華民國,公營事業是指依照《國營事業管理法》或《審計法》第47條之規定而設置的法人機構: 政府獨資經營者。 政府與人民合資經營,政府資本超過百分之五十者。 由前二種公有營業及事業機關轉投資於其他事業,其轉投資之資本額超過該事業資本百分之五十者。

  6. 國營事業薪水/泛國營事業及國營行庫薪水一覽表 在不景氣的年代,M型社會的現象,成為台灣經濟層面的面貌,而國營事業的高薪、優渥福利及未來的穩定生活成為社會就業人口的嚮往工作,各個考試類別的薪資待遇簡介,與私人企業比較看看後,哪個較幸福一看便知。

  7. 民國五十四年,經濟部又改組「國營事業司」,成立「公營事業企業化委員會」(成立期間:民國五十四年至五十八年),期能以企業化精神,促進各事業之發展。. 「公營事業企業化委員會」雖曾先後對國營事業管理法、權責劃分、中長期計畫、人事管理 ...

  1. 其他人也搜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