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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事業單位因故須資遣員工,如何辦理資遣通報?. 依就業服務法第33條第1項規定:「雇主資遣員工時,應於員工離職之十日前,將被資遣員工之姓名、性別、年齡、住址、電話、擔任工作、資遣事由及需否就業輔導等事項,列冊通報當地主管機關及公立就業服務 ...

  2. 填表說明:(本表格內容務必完整據實填寫) 依就業服務法第33條:雇主資遣員工時,應於員工離職之10日前,將被雇主資遣員工之姓名、性別、年齡、住址、電話、擔任工作、資遣事由及是否就業輔導等事項,列 冊通報當地主管機關及公立就業服務機構。

  3. 330066桃園市桃園區民生路650號2樓 TEL: 03-3322101 分機8014-8018 上班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00至12:00 下午1:00至5:00 本網站為桃園市政府就業職訓服務處版權所有 瀏覽器支援:Chrome、Firefox、Edge、Safari為主,如使用IE瀏覽器Win7已不再支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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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資遣通報業務介紹. 聯絡人:劉先生及楊小姐. 連絡地址:407 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4樓. 傳真:04-22544877. 「雇主資遣員工時,應於員工離職之10日前,將被資遣 員工之姓名、性別、年齡、住址、電話、擔任工作、資遣事由及需否就業輔導等事項,列 ...

  6. 採「書面通報」或「線上通報」兩種方式擇一即可。. 1.採「書面通報」方式,請於填妥「資遣員工通報名冊」後加蓋公司大小章,以掛號信件郵寄至本府勞動局及本處進行通報。. 下載路徑如下:. (1)本府勞動局網站 ( 勞動局網站超連結 )首頁,由「機關資訊 ...

  7. 線上資遣通報系統. 就業服務法第33條第1項規定. 雇主資遣員工時,應於員工離職10日前,將被資遣員工之姓名、性別、年齡、住址、電話、擔任工作、資遣事由及需否就業輔導等事項,列冊通報當地主管機關及公立就業服務機構。. 但其資遣係因天災、事變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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