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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海關總署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下屬的正部級直屬機構,統一管理全國海關海關總署現有17個內設部門、6個直屬事業單位、管理4個社會團體(海關學會、報關協會、口岸協會、保稅區出口加工區協會),並在歐盟、俄羅斯、美國等派駐海關機構。

  2.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英語: General Administration of Custom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簡稱海關總署,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主管海關事務的正部級 直屬機構。 海關總署主要負責進出境監管、徵收關稅和其他稅費 ...

  3.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申報管理規定 (2003年9月18日海關總署令第103號發佈 根據2010年11月26日海關總署令第198號《海關總署關於修改部分規章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14年3月13日海關總署令第218號《海關總署關於修改部分規章的決定》第二次 ...

  4. 主要職責 [編輯] 海關總署廣東分署的基本職責為「綜合協調、協助管理、調查研究、監督審計巡視等」。並負責協調泛珠三角區域內地9個省區共16個直屬海關的區域合作事務。[1] [2] 2004年9月,海關總署授權海關總署廣東分署負責協調、處理泛珠三角區域9個省區共16個直屬海關的合作工作,重大事項 ...

  5. 2023年10月31日 · 內地海關總署宣布,自11月1日起出入境人員免於填報《中華人民共和國出/ ... 據海關總署消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海關總署決定自2023年11月1日零時起,出入境人員免於填報《中華人民共和國出/ ...

  6.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令 第 233 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暫時進出境貨物管理辦法》已于2017年11月20日經海關總署署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佈,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 2007年3月1日海關總署令第157號公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暫時進出境貨物管理 ...

  7.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行政裁定管理暫行辦法》(海關總署令第92號)、《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商品歸類管理規定》(海關總署令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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