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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統一發票中獎人領取獎金的有效期間是開獎日之次月6日起的3個月內,逾期即不能發給,例如: 1、2月份統一發票領獎期限為4月6日至7月5日。 3、4月份統一發票領獎期限為6月6日至9月5日。 5、6月份統一發票領獎期限為8月6日至11月5日。

  2. 統一發票兌獎通路公告. 108年1月1日起統一發票兌獎通路公告(連結至財金資訊股份有限公司網頁) 影片專區. 統一發票兌獎多元服務管道宣導短片-完整版. 財政部統一發票兌獎APP下載點. 稅務入口網. 財金公司網站.

  3. 1.領獎期間自113年4月6日起至113年7月5日止,中獎人請於領獎期間攜帶國民身分證(非本國國籍人士得以護照、居留證或內政部移民署核發入出境許可證等替代)及中獎統一發票,依代發獎金單位公告之兌獎營業時間臨櫃兌領,逾期不得領獎。

  4. 2、發票中獎人填妥領獎收據並在收據上粘貼 0.4% 印花稅票(中五獎以上者),攜帶國民身分證(非本國國籍人士得以護照、居留證等文件替代)及中獎統一發票收執聯兌領獎

  5. (一)中獎人可持電子發票證明聯於獎單位公告(https://invoice.etax.nat.gov.tw)之指定金融機構(包含第一銀行、彰化銀行、全國農業金庫、農(漁)會信用部及信用合作社)營業時間內領現金;如中五獎、六獎及雲端發票專屬百元獎,除可至上開金融機構獎據點

  6. A.使用手機條碼、悠遊卡及icash卡載具者,請至便利商店多媒體服務機列印中獎之紙本電子發票,並持該中獎紙本電子發票獎據點獎。 B.使用會員卡載具者,請至會員卡店家列印中獎之紙本電子發票,並持該中獎紙本電子發票獎據點獎。

  7. 賦稅署提醒民眾,本期中獎發票兌領獎期間為113年2月6日至113年5月6日大家記得對獎,中獎者應於領獎期限(113年5月6日)以前領獎。使用手機條碼儲存雲端發票或已辦理歸戶者,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會主動通知中獎訊息;使用會員卡儲存雲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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