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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公訴意思是什麼?刑法上將案件分為告訴乃論及非告訴乃論之罪,那我們在生活中或媒體新聞報導常聽到的公訴罪又是什麼?公訴罪和解有用嗎?被提起公訴罪會怎樣嗎?公訴罪可以撤銷嗎?又公訴罪有哪些種類?

  2. 2022年6月14日 · 所謂公訴指的是刑事訴訟中的一種程序,意思是說,當檢察官知悉可能有犯罪事實存在後, 由檢察官代表國家展開偵查、並向法院起訴被告,開始訴訟程序的進行,這個程序就叫做公訴。 在公訴程序中,因為是由檢察官負責起訴被告,所以 訴訟中的當事人也會是檢察官 ,而被害人除了可以證人的身分出庭外,在某些特定類型犯罪中受害人也可以 向法院聲請參與訴訟,以獲得到庭陳述意見和閱卷的權利 ( 刑事訴訟法§455-38 )。 與公訴相對的則是「自訴」,指的是 由被害人自己向法院提起訴訟,訴訟中的兩造當事人會是被害人及被告。 而根據 刑事訴訟法§319條第1項 規定,被害人 必須要委任律師擔任代理人 ,才能夠提起自訴。 重點整理. 公訴罪≠公訴,公訴罪的正確名稱 ️非告訴乃論罪.

  3. 2023年12月15日 · 告訴乃論指的是需要案件的被害人或其他有告訴權的人『主動』先提起告訴,偵查機關受理了之後才會開始偵辦及調查,如果沒有主動先提起告訴,即使偵察機關(檢察官)知道可能有犯罪的嫌疑或事實,也不能夠主動去偵辦。 也因為需要被害人先提出告訴才會開始偵辦,所以告訴乃論之罪是『告了才查,不告不理』原則。 因此,若是被害人在提出告訴後又撤回告訴,法院就不得做有罪與否的實體審判,這時候法院的裁處結果就會是【不受理判決】。 但是要注意的是,撤回告訴的時間點,必須要在一審辯論終結之前提出才行,如果提出撤回告訴,後續也就不能再對相同案件提出告訴。 1.2 非告訴乃論(公訴罪))

  4. 2021年7月16日 · 我國刑事訴訟的進行,是以「公訴」為原則、「自訴」為例外,僅有符合一定資格的人(被害人、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或直系血親、配偶)可以提起自訴,但就公訴卻沒有設下特別的門檻;因此,只要檢察官依法提起公訴,刑法上所有的罪都可以是「公訴罪

  5. 2019年8月16日 · 國家訴追是由檢察官代表國家對於犯罪向法院提起訴訟,稱為「公訴」;而私人訴追則是不透過檢察官,由犯罪的被害人委任律師直接向法院提起「自訴」。

  6. 2019年3月8日 · 一、刑法中告訴乃論和非告訴乃論的定義與區別. 所謂「告訴乃論」是指:被害人必須於知道犯人時起6個月內 [5] 提出告訴,並經檢察官開啟偵查後,法院才能進行審判的犯罪。 例如,刑法第287條 [6] 規定,刑法第277條的普通傷害罪 [7] 須告訴乃論,因此,被打到受傷的人若沒有提出告訴,檢察官即使知道這件事也無法起訴打人的人。 則既然欠缺檢察官起訴,法院自然無法審判。 反之,若為「非告訴乃論」,即使被害人不想追究,檢察官還是可以起訴並由法院審判。 像新聞中常常聽到有人在賣場偷東西,老闆看行為人家境清寒而決定原諒,但警察還是得依法送辦。 這是因為竊盜罪是非告訴乃論之罪,檢察官既然知道竊盜事實,就必須依法處理。

  7. 2023年6月12日 · 公訴、自訴是以訴訟程序由何人起訴區分,由檢察官起訴而擔任原告者,是為 公訴 ;非由檢察官起訴,而是由自訴權人自行起訴並擔任原告者,是為 自訴 。 易言之, 公訴 乃透過檢察官而提起之刑事訴訟;而 自訴 即自訴權人(被害人或被害人之法定代理人、直系血親或配偶)自己提起的刑事訴訟。 此外,我國法律並未規定告訴或非告訴乃論只能提起公訴或者自訴。 意即 告訴乃論之罪,仍可能由檢察官提起訴訟並依公訴程序進行(且一般情形皆如此),當然也有由自訴權人自己起訴(即自訴)之可能;而非告訴乃論之罪,亦為如此。 因此,以公訴罪或非公訴罪來區分刑法上之犯罪,是不當之概念,應以「告訴乃論」或「非告訴乃論」加以區別方妥。

  8. 公訴是指當檢察官因為告訴、告發、自首或其他情事知悉可能有犯罪事實存在後,代表國家啟動偵查犯罪,再根據偵查結果判斷被告有犯罪嫌疑、是否提起公訴向法院起訴被告,開始訴訟程序的進行。 在公訴程序中,因為是由檢察官負責起訴被告,所以訴訟中的兩造當事人會是檢察官及被告,而非被害人及被告。 被害人除了以證人的身分出庭外,在刑事訴訟法第 455-38 條某些特定類型犯罪中受害人也可以向法院聲請參與訴訟,以獲得到庭陳述意見和閱卷的權利。 自訴指的是由犯罪被害人自己當原告委任律師為自訴代理人向法院提起訴訟,訴訟中的兩造當事人就會是被害人及被告,但法律規定被害人必須要委任律師擔任代理人,才能夠提起自訴。 刑事訴訟法第 319 條:「I.犯罪之被害人得提起自訴。

  9. 除所犯為死刑、無期徒刑、最輕本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或高等法院管轄第一審案件者外,案件經檢察官 提起公訴 或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於第一審言詞辯論終結前或簡易判決處刑前,檢察官得於徵詢被害人之意見後,逕行或依被告或其代理人、辯護人之請求

  10. 公訴」(和「自訴」)是刑事訴訟程序概念,只是用來指稱刑事訴訟程序上,由誰提起訴訟的類型:公訴是指由「檢察官」代替被害人向法院提起訴訟;相較公訴,自訴則是由「被害人」自己當原告而向法院提起訴訟。 大家常將「公訴」與「告訴乃論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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