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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新北市一名1歲多的男童因母親入監無法照料,兒福聯盟經由社工轉介給位於台北市文山區仙岩路獨棟的劉姓保母姊妹照顧,但2023年12月間男童突然送醫身亡,生前疑似遭保母凌虐。

  2. 用於已登出編輯者的頁面 了解更多

  3. 可緗命案 [1] 發生於臺灣 臺北市 南港區萬象大樓地下室,時年24歲的陳可緗(下稱「陳女」)於2017年3月1日遭姦殺。 由於事件伊始,兇手「程宇」謊稱,是陳女的閨密-梁思惠,梁思惠與程宇合謀誘出並殺害陳女,故又稱為 閨密誘殺案 或 閨蜜誘殺案 [2 ...

  4. 保母 (藝人),藝人的助理,俗稱保母 這是一個 消歧義 頁,羅列了有相同或相近的標題,但內容不同的條目。 如果您是透過某條目的 內部連結 而轉到本頁,希望您能協助修正該處的內部連結,將它指向正確的條目。

  5. 臺灣正體. 「 保母 」重新導向至此。 關於其他用法,請見「 保母 (消歧義) 」。 提示 :此條目頁的主題不是 傭人 或 鴇母 。 褓姆 ,也作 保姆 、 保母 ,是於兒童家中照顧 兒童 的人。 現代的褓姆未必會留宿,不少待兒童的父母下班回家就會離開,把兒童交回父母照顧。 從前於 大宅 裡工作的褓姆通常是直接向女主人負責。 在 中華人民共和國 境內,「褓姆」並不單指照顧兒童的家政服務人員,而是發展為對 傭人 的稱呼(因為1949年之後,「傭人」一詞被認為有歧視含義,故此用「褓姆」一詞代替)。 在 日本 ,「褓姆」被稱為「保育士」,但在1999年以前,也稱「保母」(因為自1990年代起,隨著男性褓姆的就業數增加,加上「保母」一詞被認為女性專有,為了性別中立,故以「保育士」一詞代替)。

  6. 五歲女童 陳瑞臨 ( 臨臨 )疑在家中遭親父及 繼母 長期 虐待 至死,由於她身上發現133處新舊傷痕,遍佈頭部和四肢,事件轟動一時、觸動全城,此案更被形容為「香港開埠以來最嚴重的虐兒案」 [1] 。 2021年3月3日案件在 香港高等法院 開審,4月13日,臨臨親父 陳海平 及繼母 黃曉彤 被裁定 謀殺 罪成,其後判囚終身。 (案件編號:HCCC28/20) [2] [3] [4] 而繼外婆2項疏忽照顧兒童罪成,判囚5年。 為保護干犯虐兒罪行的人士利益,由本案起,任何人都不得披露任何被控虐兒罪行的被告的身份,包括姓名,2022年開審的童樂居虐兒案,涉案的被告因此受惠 [5] 。 有關人物. 由於法官曾頒下 匿名 令,所以審訊期間有關人物被暫時隱去全名,只以和受害女童的關係作稱呼。

  7. 江國慶案 (又稱 江國慶冤殺案 、 江國慶命案 、 江國慶冤獄案 、 912冤殺案 )是發生在 中華民國 的一樁 刑求 逼供之 冤案 ,起因為1996年9月12日位處 臺北市 大安區 的 空軍作戰司令部 營區內五歲謝姓女童 [1] [2] 遭到姦殺身亡的案件,軍方組成「0912專案小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