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奇摩 網頁搜尋

搜尋結果

  1. 政、教育、金融、公平交易、農業、選務及數位發展等,為排除數位經 濟發展障礙,應透過公私協力方式,成立專責機構,以促進數位中 ß服 務者自律環境。

  2. 由多個主流網路平臺組成的 亞洲網際網路聯盟 (Asia Internet Coalition,簡稱AIC)向時任 行政院院長 賴清德 發表 公開信,對修法可能影響臺灣人民 言論自由 表示關切,呼籲行政院事先透過充分且具實質意義的多方溝通,避免任意侵犯言論自由。. [5][6] 2022年6月29 ...

  3. 2022年8月25日 · 數位中介服務法能視為台灣版 DSA ,要增強數位中介服務規範,同時也要效仿國際要求中介服務都要具備「守門人」(gatekeeper)特性,針對數位中介服務加以規範,達到建立安全可信賴網際網路環境,同時也能符合平台問責概念。 不過數位中介服務非常廣泛,中介服務也分成「快速存取服務、連線服務和資訊儲存服務」3大類外加2小類,其中幾個相關業者如下: 快速存取服務則是提升資訊轉傳效率,經過通訊網路自動、中介、暫時儲存使用者資訊,例如CDN或邊緣雲服務。 連線服務. 中華電信光世代、台灣固網、凱擘大寬頻、亞太電信,以及LINE、WeChat、WhatsApp等。 資訊儲存服務主要是儲存使用者資訊服務,內容涵蓋服務包含 Google Drive、Dropbox、iCloud 和三大公有雲等。

  4. 2022年8月19日 · [新頭殼newtalk]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18日早上舉行第3場「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公開說明會」,由於中介法要求平台業者管制違法內容,此次找來 ...

  5. 2022年8月22日 · NCC(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6月29日公布《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期盼藉此課予數位中介服務提供者義務,強化處理違法內容,打擊假訊息與認知 ...

  6. 2022年8月22日 · 今年6月29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提出《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希望透過多方協力參與網路治理,保障數位基本人權,建立自由、安全及可 ...

  7.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29)日通過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希望透過多方協力參與網路治理,保障數位基本人權、促進資訊自由流通,建立自由、安全及可信賴的數位環境。

  8. 由多個主流網路平臺組成的 亞洲網際網路聯盟 (Asia Internet Coalition,簡稱AIC)向時任 行政院院長 賴清德 發表 公開信,對修法可能影響臺灣人民 言論自由 表示關切,呼籲行政院事先透過充分且具實質意義的多方溝通,避免任意侵犯言論自由。. [5][6] 2022年6月29 ...

  9. 2023年11月4日 · 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爰係參考歐盟理事會於2022年通過之《數位服務法》(Digital Services Act,下稱DSA)之設計,因數位中介服務提供者具備「守門人」(gatekeeper)特性,違法內容藉由其傳播而對社會造成影響,故而產生「平臺問責」(platform accountability)之概念,依中介服務態樣與規模進行區分,包含連線服務(mere conduit)、快速存取服務(caching)及資訊儲存服務(hosting)。

  10. 2023年1月31日 · 於 2022 年底,法律白話文運動舉辦的「言論自由與犯罪防制在數位時代中的兩難 數位中介服務法之現況與未來研討會」中,中國文化大學法律學系林昕璇助理教授以「歐盟數位服務法的立法進程與發展」為題,對歐盟相關立法的發展現況與內容進行概括分析。

  1. 其他人也搜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