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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09年1月1日公告生效「地區醫院門診察費夜間計」及「住院診察費增列七十五以上病人計」問答輯(109.03.02更新) [PDF] 地區醫院假日門診案件加成及門診診察費假日計 問答輯(112.09.22更新) [ODT] [PDF] 達文西問答輯(108.04.17新增) [PDF]

  2. 1.有一定雇主之受僱者,自受僱之日起保。 2.非受僱者,自領有居留證明文件,在臺居留滿6個月(指進入臺灣地區 居留,連續居住達6個月,或曾出境1次且未逾30日,其實際居住期間 扣除出境日數,併計達6個月)之日起保。

  3. 在國內設有戶籍,不論住在國內或國外,都應該參加全民健保;如未依法加入健保,將依法強制自合於資格日加保並追繳至多5年保險費。 旅外國人健保相關規範: 1.戶籍遷出國外,2年內返國恢復戶籍,設籍日當天即應保;2年返國恢復戶籍,設籍日滿6個月當天起應保。

  4. 被保險人的子女、孫子女、外孫子女,如果符合成年沒有謀生能力或仍在學就讀且沒有職業的要件,投保單位應在他成年的當月底,填寫「續保申報表」一份,送交本署轄區分區業務組辦理卑親屬逾齡續保手續。 健保承...-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健保服務-投保與保費-投保與異動-投.退.停.復.續 ...

  5. 1. 被保險人: 被保險人分為六類,第一類不得為第二類及第三類;第二類不得為第三類;第一類至第三類不得為第四類及第六類。保險對象應依上述投保順序及資格參加健保。 同一類具有兩種以上被保險人資格者,應以主要工作之身分參加健保(主要工作,以實際工作時間長短為標準;若工作時間 ...

  6. 但因全球晶片供需影響,經審慎評估,自111年7月變更新式居留證號者,暫緩主動辦理健保投保資料變更並製發新證號健保卡。將視晶片供需情形再評估是否重新啟動主動換發服務作業。 (二)申辦途徑 1.本署現場臨櫃據點 (1)攜帶的文件 - 現場不用填寫申請表

  7. 45至79,終身1次。 原民國 55年以後(含)出生 且滿45需搭配成人預防保 健,終身可接受1次B、C型 肝炎篩檢服務 ),刪除民國 55年以後(含)出生之條件,年齡擴大至79。 具原住民身分的民眾:40歲 至79,終身1次。 原40至60具原住民身分 的民眾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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