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搜尋:
時報資訊
《財政》未依時限上傳電子發票資訊 最高罰1.5萬元
財政部強調,營業人未依限或未據實存證電子發票及相關必要資訊者,處新台幣1500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發票負有依限將電子發票及相關必要資訊存證該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義務;至傳輸時限、 ...
2 天前
LOOKin via Yahoo奇摩新聞
iPhone實用必學!Apple Pay刷載具聰明小設定:簡單3步驟教學,按兩下直接發票付款一次完成
1 天前
壹蘋新聞網
開立電子發票期限內沒上傳 最高罰1.5萬元|壹蘋新聞網
3 天前
三立新聞網
立法院三讀/營業人逾時上傳電子發票資訊 最重可罰1萬5000元
立法院院會今(15) 日三讀通過「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增訂營業人應依規定時限,將開立電子發票與相關必要資訊等,傳輸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存證,違者最高處1萬5000元罰鍰,若屆期沒有補正或補正不實者,得按次處罰。
檢視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