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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國家表演藝術中心 (英語: National Performing Arts Center ,簡稱國表藝中心,英語簡寫為NPAC)是 中華民國 國家級 表演藝術場館 的營運機構,成立於2014年4月7日,監督機關為 文化部 [2] ,為 臺灣 第一個「一法人多館所」之 行政法人 機構 [3] 。 轄下場館包含 國家兩廳院 、 臺中國家歌劇院 、 衛武營國家藝術文化中心 ,並附設有演藝團隊 國家交響樂團 [4] 。 三場館分別位於臺北、臺中、高雄,共有11個室內展演場地、12,974席座位 [5] 。 沿革 [ 編輯] 1987年10月6日, 臺北市 國家戲劇院、國家音樂廳(俗稱兩廳院)正式完工啟用, 教育部 成立「國立中正文化中心」管理。

  2. 國家兩廳院 臺中國家歌劇院 衛武營國家藝術文化中心 國家交響樂團 資訊公開 預算及決算書 營運計畫與年度報告 營運績效評鑑報告 法規專區 招標資訊 其他 聯絡我們 EN::: 國家兩廳院 臺中國家歌劇院 ...

  3. 国家表演艺术中心 (英语: National Performing Arts Center ,简称国表艺中心,英语简写为NPAC)是 中华民国 国家级 表演艺术场馆 的营运机构,成立于2014年4月7日,监督机关为 文化部 [2] ,为 台湾 第一个“一法人多馆所”之 行政法人 机构 [3] 。 辖下场馆包含 国家两厅院 、 台中国家歌剧院 、 卫武营国家艺术文化中心 ,并附设有演艺团队 国家交响乐团 [4] 。 三场馆分别位于台北、台中、高雄,共有11个室内展演场地、12,974席座位 [5] 。 沿革 [ 编辑] 1987年10月6日, 台北市 国家戏剧院、国家音乐厅(俗称两厅院)正式完工启用, 教育部 成立“国立中正文化中心”管理。

  4. 本中心簡介. 設立宗旨及業務範圍. 國家表演藝術中心 (以下簡稱本中心) 成立於103年4月2日,設有臺北、臺中、高雄三座國家級藝文場館 ——「國家兩廳院」、「臺中國家歌劇院」、「衛武營國家藝術文化中心」,以及附設團隊國家交響樂團 (NSO)」,一法人多館所的行政法人。 其業務範圍為辦理三場館以及NSO之經營管理、表演藝術文化與活動之策劃、行銷、推廣及交流,以提升國家表演藝術水準及國際競爭力。 發展計畫目標. 三館一團之經營管理. 本中心設有董事會、監事會,監督管理三館一團之運作;由董事長對內綜理本中心一切事務,並由藝術總監 (三場館)、音樂總監 (NSO) 帶領經營團隊負責各館團之營運及業務執行。

  5. 國家兩廳院表演藝術圖書館 (簡稱 表演藝術圖書館 )是 國家表演藝術中心 國家兩廳院 所屬的 專門圖書館 ,位於 國家戲劇院 地下一樓,主要典藏音樂、戲劇、舞蹈、舞台、劇院管理等主題資料,並特藏由兩廳院主辦節目的海報、節目單與影音資料等。 另設有「特殊典藏室」,典藏2008年樂評家曹永坤所贈約7萬多件的黑膠唱片與CD,使館藏更趨多元。 館內空間全面開放讓民眾自由進入使用,更精心規劃各種主題策展、專題講座、音樂沙龍,與親子樂齡的活動,讓有興趣的人能夠參與,創造表演藝術愛好者交流與閱讀的知識文化空間。 歷史. 1987年10月6日,兩廳院完工啟用,由「國家劇院及音樂廳營運管理籌備處」管理;圖書館前身隸屬規劃組。

  6. 國家表演藝術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正式掛牌成立代表了一個一法人多場館新時代的來臨轄下包含臺北臺中高雄三個國家級藝文場館 ——「國家兩廳院」、「臺中國家歌劇院」、「衛武營國家藝術文化中心」,以及附設團隊國家交響樂團 (NSO)」。 本中心與三館一團將共同帶領所有工作團隊執行本中心核心任務辦理三場館以及NSO之經營管理表演藝術文化與活動之策劃行銷推廣及交流以提升國家表演藝術水準及國際競爭力為臺灣表演藝術的新世紀展開文化創新工程。 2016年,臺中國家歌劇院在眾所期盼下正式開幕,為臺灣表演藝術界注入了嶄新活力;2017年,NSO國家交響樂團、國家兩廳院相繼迎接成立30周年,而衛武營國家藝術文化中心則於2018年10月13日開幕。

  7. 組織架構 - 國家表演藝術中心. ::: 組織架構. 本中心董事長、董事及監事均由監督機關 (文化部) 遴選提請行政院院長聘任,任期為四年。 所設董事會,置董事十一人至十五人;監事會,置監事三人至五人,常務監事由監事互選產生。 依據本中心設置條例及組織章程所定,董事長對內綜理本中心一切事務,對外代表本中心;董事會為本中心行政審議機制,並由董事長綜理行政協調事務,提供藝術總監專業治理之必要資源與行政協助。 各場館置藝術總監一人,由董事長提請董事會通過後聘任,受董事會之督導,綜理各場館業務,對外代表所屬場館;附設團隊置音樂總監一人,由董事會遴選延聘國內外知名指揮擔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