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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汪精卫国民政府 [注 1] (1940年3月30日-1945年8月16日)又称 汪精卫政权 、 南京国民政府 ,其使用的正式名称为 中华民国国民政府 ,是 中华民国 在 抗日战争 时期一个与 大日本帝国 保持合作关系的政权,被普遍认为是日本帝国在中国扶植的一个 傀儡政权 ;首都在 南京市 ,执政党为 汪兆铭 (汪精卫)另立的 中国国民党 。
      zh.wikipedia.org/zh-cn/汪精卫国民政府
  1. 1 天前 · 中華民國大陸時期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中華民國大陸時期 ,又稱 民國時期 [4] [5] [6] ,指自1911年10月10日 武昌起义 建立 中華民國政府鄂軍都督府 至1949年底 中華民國政府遷台 之間, 中华民国 之政权( 北洋政府 、 國民政府中華民國政府 )位于 中国大陆 的歷史時期,也是 中国历史 上首次採用 共和立憲制 的時期 [7] [8] 。 20世紀初, 黃花崗起義 與 保路运动 先後爆發, 清政府 權力衰落。 1911年10月10日, 辛亥革命 爆發,各省紛紛響應並宣布獨立 [9] 。

    • 中華民國歷史

      1947年底國民政府正式頒布 中華民國憲法 ,將國民政府改組 ...

  2. 2 天前 · 1947年底国民政府正式颁布 中华民国宪法将国民政府改组为 中华民国政府 并正式 行宪 ,同时间与 中国共产党 全面爆发 内战 ,失利后于1949年12月7日退守 台湾 ,仅统治 台澎金马 地区,形成与中共建立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相隔 台湾海峡 两岸 分治对立局面。 中华民国政府迁台 初期在台湾施行 威权统治 ,另一方面大力发展 经济建设 。 1971年,中华民国 退出联合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取代中华民国政府在联合国及其附属组织的“ 中国 ”席位,许多国家转而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交并与中华民国断交,中华民国失去 广泛的国际承认 。 1987年中华民国政府宣布解严恢复 宪政 ,并实施民主化改革,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统治的 中国大陆 之非政治交流也逐渐恢复。

  3. 5 天前 · 31种语言. 大陆简体. 关于 宁汉分裂 期间 汪精卫 等人领导的国民政府,请见“ 武汉国民政府 ”。 汪精卫国民政府 [注 1] (1940年3月30日1945年8月16日又称 汪精卫政权 、 南京国民政府 ,其使用的正式名称为 中华民国国民政府 中华民国 在 抗日战争 时期一个与 大日本帝国 保持合作关系的政权,被普遍认为是日本帝国在中国扶植的一个 傀儡政权 ;首都在 南京市 ,执政党为 汪兆铭 (汪精卫)另立的 中国国民党 。 [1] 1944年11月汪精卫死后,以 陈公博 为首。 1945年8月 日本战败投降 ,该政府解散。

  4. 2 天前 · 立法院 是 中華民國 的最高 立法機關 ,簡稱 立院 ;在 國民大會 停止運作後,其普遍被視為中華民國的 國會 。 最早前身為 民國初年 立法機構之 眾議院 (1913年-1925年)。 國民政府 時期以恢復 法統 爲由,於民國17年(1928年)在 南京 成立立法院 [1] ;最初為國民政府的附屬機關,民國37年(1948年)因應 行憲 而在制度上脫離行政權,成為正式的 議會 機關。 現在是 一院制 之議會, 議員 稱為立法委員,設有113個席位。 1992年(民國81年)起,立法院 全面定期改選 至今。 立法委員席位皆為民選, 院長 、 副院長 則由立法委員互選產生,任期均為4年。 現任之 第十一屆立法院 於2024年2月1日宣誓就職,任期至2028年1月31日屆滿。 職務與權力.

  5. 5 天前 · 汪精衛國民政府 [註 1] (1940年3月30日-1945年8月16日)又稱 汪精衛政權南京國民政府 ,其使用的正式名稱為 中華民國國民政府 ,是 中華民國 在 抗日戰爭 時期一個與 大日本帝国 保持合作關係的政權,被普遍認爲是日本帝國在中國扶植的一個 傀儡政權 ;首都在 南京市 ,执政党为 汪兆銘 (汪精衛)另立的 中國國民黨 。 [1] 1944年11月汪精卫死后,以 陳公博 為首。 1945年8月 日本戰敗投降 ,該政府解散。 該政府自稱 國民政府 (於南京成立時即自稱「國民政府還都」),但 中華民國政府 及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均不承認其合法性,稱之為 汪伪国民政府 [2] 、 汪偽政府 、 汪伪政权 或以 偽「南京國民政府」 ,以區分於抗日戰爭前後的正統南京政府。

  6. 13 小時前 · 中華民國國軍 ,簡稱 國軍 [a] ,是 中華民國 的 武裝力量 ,由 總統 統帥, 國防部 管轄。 作為 臺灣 的主要防衛力量,主要由 陸軍 、 海軍 、 空軍 等三大軍種組成,戰時可納入 海巡 、 警察 等執法機關為輔助戰力。 1990年代後,中華民國國軍實施 精實案 、 精進案 、 精粹案 ,並大規模 裁軍 ,總兵力由60萬人精簡至21.5萬人,將 海軍陸戰隊 戍守之 東沙島 、 南沙 太平島 交予海巡管理。 雖然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 不是國軍下轄單位,但少部分 軍人 會被分發或借調到海巡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