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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期統一發票收執聯8位數號碼與頭獎號碼相同者獎金20萬元. 二獎. 同期統一發票收執聯末7 位數號碼與頭獎中獎號碼末7 位相同者各得獎金4萬元. 三獎. 同期統一發票收執聯末6 位數號碼與頭獎中獎號碼末6 位相同者各得獎金1萬元. 四獎. 同期統一發票收執聯末5 位 ...
領獎可至鄰近超商、店家領獎,如是高額獎項,或其他領獎方式及可領獎超商、店家名單,選單中的 [發票領獎]有詳細的說明. 統一發票中獎號碼資料來源為稅務入口網 www.etax.nat.gov.tw,若有出入以該網為準. 前往查詢各期開獎日期. 前往查詢各期中獎清冊. [APP] i ...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 113年03-04月中獎號碼單. 113年01-02月中獎號碼單. 113年01-02月特別獎、特獎中獎清冊. 領獎注意事項. 1.領獎期間自113年6月6日起至113年9月5日止,中獎人請於領獎期間攜帶國民身分證 (非本國國籍人士得以護照、居留證或內政部移民署核發入出境許可證等替代)及中獎統一發票,依代發獎金單位公告之兌獎營業時間臨櫃兌領,逾期不得領獎。 2.統一發票未依規定載明金額者,不得領獎。 3.統一發票買受人為政府機關、公營事業、公立學校、部隊及營業人者,不得領獎。 4.中三獎 (含)以上者,依規定應由發獎單位扣繳20﹪所得稅款。
2024年3月25日 · (中央社網站25日電)113年1、2月期統一發票千萬元特別獎獎號今天公布,特別獎號碼為16620962 ;200萬元特獎號碼為50008017。 統一發票1-2月千萬獎12張 ...
1. 113年 03 ~ 04 月. 2. 113年 01 ~ 02 月期統一發票特別獎及特獎中獎清冊. 3. 113年 01 ~ 02 月. 4. 112年 11 ~ 12 月期統一發票特別獎及特獎中獎清冊. 5.
2024年3月25日 · 統一發票領獎有兌換期限,有效日期為開獎日之次月6日起的3個月內,逾期就不能領取,若遇到周六日或國定假日,可順延一日給獎。 舉例各期領獎期限如下: 1、2月份統一發票領獎期限為4月6日至7月5日。 3、4月份統一發票領獎期限為6月6日至9月5日。 5、6月份統一發票領獎期限為8月6日至11月5日。...
113年1-2月期統一發票中獎號碼於今(25)日下午2時在三立iNEWS新聞台頻道,以現場直播方式順利開出特別獎、特獎中獎號碼各1組、頭獎至六獎中獎號碼3組,並開出雲端發票專屬獎100萬元獎30組、2,000元獎16,000組、800元獎10萬組及500元獎165萬組。 本期開出特別獎獎金新臺幣(以下同)1,000萬元中獎號碼為「16620962」,特獎獎金200萬元中獎號碼為「50008017」,頭獎獎金20萬元3組中獎號碼分別為「73705743」、「90315047」、「10604429」。
2024年2月26日 · 財政部賦稅署說明,今年1-2月期雲端發票專屬獎全部獎項預計共開出176萬6,030組,為避免與中獎獎金擦身而過,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提供民眾設定領獎帳戶,中獎雲端發票獎金自動匯入指定帳戶;又該部統一發票兌獎APP(下稱兌獎APP)提供24小時線上即時領獎服務,呼籲民眾多索取雲端發票,並透過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或兌獎APP進行各式載具歸戶至手機條碼及兌領獎,從消費索取發票到中獎發票兌領獎全程無紙化,為節能減碳保護環境盡一份心力。 新聞稿聯絡人:林科長宥慧. 聯絡電話:(02)23228203. 發布單位:財政部賦稅署 發布日期:2024-02-26 更新日期:2024-02-26 點閱次數:10216.
財政部賦稅署表示,113年1-2月期統一發票中獎號碼已於113年3月25日下午開出,特別獎獎金新臺幣(下同)1,000萬元中獎號碼為16620962,特獎獎金200萬元中獎號碼為50008017,排除空白、作廢、金額不符或買受人記載為營業人等不符給獎規定之發票,可兌領特別獎及特獎之中獎發票分別為12張及14張,開立這些中獎發票及雲端發票專屬獎百萬元獎之營業人資料詳如中獎清冊。 財政部賦稅署提醒,113年1-2月期中獎統一發票領獎期間為113年4月6日至113年7月5日,中獎人於該期間內依附表所列之兌獎據點及領獎時間領獎。
頭 獎:86562747、79171152、77925523. 兌獎日期:2024-06-06~ 2024-09-05. →【 統一發票1,2月中獎清冊 】 本對獎單如有排印錯誤, 以財政部開獎紀錄為準。 統一發票領獎注意事項. 本對獎單如有排印錯誤, 以財政部開獎紀錄為準. 領獎期間,中獎人請於領獎期間攜帶國民身分證 (非本國國籍人士得以護照、居留證或內政部移民署核發入出境許可證等替代)及中獎統一發票,依代發獎金單位公告之兌獎營業時間臨櫃兌領,逾期不得領獎 ( 領獎地點 )。 統一發票未依規定載明金額者,不得領獎。 統一發票買受人為政府機關、公營事業、公立學校、部隊及營業人者,不得領獎。 中三獎 (含)以上者,依規定應由發獎單位扣繳20﹪所得稅款 ( 實領金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