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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4年8月17日 · 公共意外責任險,顧名思義,就是指投保人或其受僱人在營業場所或舉辦活動時,因意外事故造成他人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依法應負賠償責任,而由保險公司負責賠付的險種。 因此,公共意外責任險的賠償範圍涵括了被保險人或其受僱人因經營業務之行為在營業處所內發生的意外事故、被保險人營業處所之建築物、通道、機器或其他工作物所發生的意外事故,以及被保險人或其受僱人於保險期間內,因在本保險契約所載活動處所舉辦活動而發生的意外事故,致第三人體傷或財物損失。 可以參考 產品責任險保什麼? – 瞭解產品責任險保障內容與承保範圍. ## 公共意外責任險賠償哪些項目?

  2. 在火車站、捷運站發生事故可求償? 然而,什麼樣的公共場所才能投保意外責任險? 林榮宗說,公共意外責任險的要件之一是必須在一個營業場所或公共場所,至於像火車站、捷運站這種地方,雖可投保,但因屬於公有的公用設施,通常並未被要求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而是由其他相關的法規規範,以保障消費者的生命財產安全。 以台北火車站為例,鐵路法第63條就規定:「鐵路旅客、物品之運送,由交通部指定金額投保責任險,其保險條款及保險費率,由交通部會商財政部核定。 」,因此鐵路局有義務為旅客投保旅客運送責任險,大眾捷運法亦有類似法規規範。 林松基則補充,火車或捷運的乘客責任保險,保障的不只限於坐在車上的乘客,原則上只要是進了閘門,不管是在月台候車的等待期間、上下車或在車子行進中發生意外都能夠獲得保障。

  3. 2024年8月10日 · 公共意外險是一種保險,旨在保護企業免於因意外事故而對第三方造成的傷害或財物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當企業面臨賠償請求時,保險公司將介入承擔賠償責任,減輕企業的財務負擔。

  4. 所謂的「公共意外責任險」,指的是公共場所或營業場所向產險公司投保的責任保險,保障的範圍包含以下2種情況: 1. 投保的業者與其員工,經營業務時在營業處所內發生意外事故。 2. 消費者因公共、營業處所的建築物、通道或其他工作物所發生意外事故。 因此,無論是在餐廳因為地板濕滑跌倒,或是娛樂場所逃生出口標示不清,導致火災時延誤逃出時間受傷等,這些在指定場所內發生的第三人體傷、死亡或財物損害,皆屬於公共意外責任險的保障範圍。 目前各縣市政府對特定的「營業場所」,皆有規定須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 以《臺北市消費場所強制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實施辦法》為例,共制定13類應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的場所,例如美食街、餐廳,或是醫療照護場所等。

  5. 對於被保險人所有或負責管理之現金於運送途中或營業處所中遭受竊盜、搶奪、強盜、火災、爆炸或運送人員、運送工具發生意外事故所致之損失,負賠償責任 場所 公共意外險

  6. 1.公共意外責任保險承保被保險人因下列意外事故所致第三人體傷、死亡或第三人財物損害,依法應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由保險公司負賠償之責。. 2.被保險人或其受僱人因經營業務之行為在本保險單載明之營業處所內發生之意外事故。. 3.被保險人營業 ...

  7. 被保險人或其受僱人於保險期間內,因在本保險契約所載活動處所舉辦活動而發生意外事故,致第三人體傷或財物損失,依法應由被保險人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本公司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

  8. 2020年5月4日 · 錢櫃大火,公共意外責任險會不會理賠? 首先,就結果來看,錢櫃火警造成第三人死傷,必須符合「依法應負賠償責任,而受有賠償請求」,也就是說,公共意外責任險啟動的前提,必須是錢櫃(被保險人)有責任且受賠償請求。 如何認定錢櫃有責任?

  9. 什麼是公共意外責任險理賠範圍? 什麼是不予承保的範圍? 一、承保範圍. 被保險人因在保險期間內發生下列意外事故所致第三人體傷、死亡或第三人財物損害,依法應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本公司對被保險負賠償之責: (一)被保險人或其受僱人因經營業務之行為在本保險載明之營業處所內發生之意外事故。 (二)被保險人營業處所之建築物、通道、機器或其他工作物所發生之外事故。 二、承保之意外事故要件. (1)意外事故必須是下列兩個原因之一所造成: 1.因被保險人或其受僱人經營業務之行為所致者。 2.因被保險人營業處所之建築物、通道、機器或其他工作物所致者。 (2)意外事故必須是在保險期間內發生。 (3)意外事故必須是在保險單載明之營業處所內發生。 (4)意外事故必須造成第三人體傷、死亡或財損失之結果。

  10. www.ctbcins.com.tw › qa › 公共意外責任險類常見Q&A|中國信託產險

    一、公共意外責任保險係指企業、團體或機構於從事營業或舉辦活動因意外事故所致第三人之傷害或財物受損,依法應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保險公司對被保險人負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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