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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6 住戶不得任意棄置垃圾排放各種污染物、惡臭物質或發生喧囂、振動及其他與此相類之行為。 住戶不得於私設通路、防火間隔、防火巷弄、開放空間、退縮空地、樓梯間、共同走廊、防空避難設備等處所堆置雜物、設置柵欄、門扇或營業使用,或違規 ...

  2. 「違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6條第2項規定之裁罰與救濟」及「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6項第2項規定,與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所有物返還請求權之行使、妨害除去請求權之行使」 - 台灣法律網-劉孟錦律師事務所. 台灣法律網 » 法律知識庫 » 精采文章 » 「違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6條第2項規定之裁罰與救濟」及「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6項第2項規定,與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所有物返還請求權之行使、妨害除去請求權之行使」 25 11 月 2023. 「違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6條第2項規定之裁罰與救濟」及「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6項第2項規定,與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所有物返還請求權之行使、妨害除去請求權之行使」 張貼於 精采文章, 新聞疑義, 楊春吉 (2023年) |. 文 / 楊春吉.

  3. 受僱於公寓大廈管理維護公司之管理服務人員,違反第四十四規定者,中央主管機關應通知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得廢止其認可證或停止其執行公寓大廈管理維護業務三個月以上三年以下或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

  4. 2018年10月8日 · 解釋函彙編. 關於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6條第1項規定須喧囂、震動之噪音管制標準,如何認定乙案,復請查照。. 建築管理組. 最後更新日期:2008-01-08. 內政部函 97.01.08.內授營建管字第0970800113號. 說明:. 一、復貴府96年12月6日府都管字第0960279915號函。. 二 ...

  5. 2019年12月16日 · 公寓大廈法律-住戶在樓梯間堆置雜物,有何罰則?. 2019-12-16. 許多社區住戶家裡東西堆不夠,把東西堆到公共空間的樓梯間了,例如鞋櫃、腳踏車、掃把、垃圾等等,已經影響通行,若管委員多次規勸仍置之不理,該如何處理呢?. 又是否可請主管機關介入處理?.

  6. (一)積欠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及規約規定應分擔費用,經強制執行再度積 欠金額達其區分所有權總價百分之一者。 (二)違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相關規定經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四十九條第 一項第一款至第四款處以罰鍰後,仍不改善或續犯者。

  7. 受僱於公寓大廈管理維護公司之管理服務人員,違反第四十四規定者,中央主管機關應通知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得廢止其認可證或停止其 執行公寓大廈管理維護業務三個月以上三年以下或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一 萬五千元以下罰鍰。

  8. 受僱於公寓大廈管理維護公司之管理服務人員,違反第四十四規定者,中央主管機關應通知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得廢止其認可證或停止其執行公寓大廈管理維護業務三個月以上三年以下或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

  9. 第16條維護公共衛生、公共安寧與公共安全之義務)【相關罰則】第1項或第4項~ §47 ;第2項或第3項~ §49. ﹝1﹞ 住戶不得任意棄置垃圾、排放各種污染物、惡臭物質或發生喧囂、振動及其他與此相類之行為。. ﹝2﹞ 住戶不得於私設通路、防火間隔、防火巷弄 ...

  10. 2018年10月8日 · 解釋函彙編. 關於「『公寓大廈管理條例16條第l項住戶不得任意棄置垃圾、排放各種污染物、惡臭物質或發生喧囂、振動及其他與此相類之行為。. 」當住戶產生「振動」行為時,應如何認定已達第47條之裁罰標準疑義乙案,復請查照。. 建築管理組. 最後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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