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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交通違規取締項目認定原則. 地址:235009新北市中和區中正路1167號 地圖 服務電話: (02)2225-5999. 為民服務時間: 外勤單位24小時. 內勤單位上午8時30分至下午5時30分 (下午5時至5時30分為彈性下班時間) 計程車服務中心上午8時30分至下午5時 (中午不休息) 新北市政府 ...

  2.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線上受理民眾檢舉交通違規聲明. 例1、闖紅燈:動態違規應攝錄號誌、停止線、車牌號碼及違規事實,並有影片或至少2張以上連貫照片。. 第1張 (車輛牌號特寫並標示檢舉車輛,標註照片時間日期) 第2張 (依前張照片時間可知檢舉車輛闖越紅燈 ...

  3. 交通違規檢舉. 案件查詢. 案件補正. 承辦單位 :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 地址 : (235009)新北市中和區中正路1167號. 服務電話 : (02)-2225-5999. Copyright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 最佳瀏覽畫面 1366*768. 今日使用人次:332 累計使用人次: 6833533. 網站安全宣告 │ 隱私權及 ...

  4. 三、 簡訊通知服務說明. 服務範圍:本項便民服務措施係以車輛在新北市區道路上遭民眾 由本局交通違規檢舉系統檢舉及固定式照相桿 (闖紅燈及超速舉發)之案件為主。 通知對象:本項作業 係以通知車主為主,未經車主同意而自行申辦者,將負相關法律責任。 服務目的:超速、闖紅燈違規等逕行舉發案件寄發通知單之作業時程約需30天,爰此簡訊提醒之服務措施,係當檢舉人上傳違規資料或固定桿照相案件 (包含本局未來科技執法設備舉發之違規案件)受理成案後,即發送訊息通知該車預先登錄之手機號碼,提醒民眾即時改正違規行為,避免遭重複舉發及改善停車秩序、防制交通危害。 新北市交通違規便民服務網提供查詢新北市交通違規查詢服務與會員簡訊、電子信箱通知服務。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大隊提供。

  5. 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23條第2款、第3款規定,同一違規行為再重複檢舉、匿名檢舉或不能確認檢舉人身份,警察機關應不予舉發。

  6. 民眾檢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部分,可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1暨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20條規定,向公路主管(監理單位)或警察機關敘明下列事項,檢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

  7. 依電子簽章法第四條第一項及第九條第一項規定,為維護使用者之契約自由原則, 本人同意以使用本系統產製具有電子簽章之電子文件作為通信及交易之基礎, 取代傳統公私領域之書面文件及簽名、蓋章確定之相關法律責任。 申請人於使用網路作業進行線上申辦前應先查閱本網站各項最新消息及案件說明。 申請人於步驟二資料檢視時,請詳細確認申請資料是否正確,一旦按下完成送出,本府立即受理您的案件,無法取消案件。 申請人於步驟三受理完成,可將您的申辦案件資訊,進行列印或儲存申辦資訊,如您的線上申辦須郵寄資料亦可於本步驟列印郵寄封面及檢核表。 本網站將保證您個人身分資料的私密性,在未徵求您同意前, 不會任意將您的個人資料作任何商業用途,或洩漏給第三者。 但以下狀況除外: 6.1 基於法律規定。

  8. 市政府警察局新莊分局113年5月、8月、9月執行取締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移置代保管逾期未領回車輛、交通事故扣留車輛清冊及公告各1份 113-10-16 更多警政公告

  9. 流程說明:. 一、民眾至櫃檯提起陳述→由本處審查資料是否齊備(若不齊備,將通知民眾補齊資料). 二、發函至原舉發單位查證。. 三、原舉發單位函復後,本處重新審查。. (一)撤銷原舉發. 1. 未繳結案件→鍵入免罰,撤銷列管。. 2. 已繳結案件→函復通知 ...

  10. 要如何檢舉?是否有檢舉獎金? 回覆: 民眾檢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部分,可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1暨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20條規定,向公路主管(監理單位)或警察機關敘明下列事項,檢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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