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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4年3月1日 · 前立委林益世涉收受地勇公司6300萬元公營事業人員施壓,被依貪污罪起訴,但高院更一審認定僅涉藉權勢恐嚇得利,未貪污,林獲輕判4年10月 ...

  2. 林益世索賄案(或稱林益世案,簡稱林案 [1] )是臺灣於2012年6月爆發的政壇 貪瀆 罪案,起因於時任國民黨副主席及行政院祕書長的林益世擔任立法委員時,以協助中國鋼鐵公司(簡稱中鋼)下游廠商「地勇選礦公司」續約為由,涉嫌向地勇公司負責人 ...

  3. 2021年6月9日 · 立委林益世被控涉貪污收受地勇負責人陳啟祥6300萬元案,二審判12年,經最高法院撤銷,高院更一審今天宣判,依假借職務上之權力及機會,故意 ...

  4. 林益世索賄案(或稱林益世案,簡稱林案 [1] )是臺灣於2012年6月爆發的政壇 貪瀆 罪案,起因於時任國民黨副主席及行政院祕書長的林益世擔任立法委員時,以協助中國鋼鐵公司(簡稱中鋼)下游廠商「地勇選礦公司」續約為由,涉嫌向地勇公司負責人陳啟祥。

  5. 2022年12月16日 · 高等法院更一審認定,林益世(右)涉收賄重罪被判刑,有高度畏罪逃亡之虞,且已上訴最高法院審理中,裁定16日起,將林延長限制出境、出海8個 ...

  6. 2020年4月16日 · 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涉收賄罪等罪,遭合併判刑13年半,其中林被控違背職務收賄6300萬元的部份,已發回高院更一審,林的財產產來源不明罪前年 ...

  7. 2024年9月4日 · 2016年2月26日,高等法院改依違背職務收賄等罪,判處林益世有期徒刑13年6月,褫奪公權8年,併科罰金新臺幣1,580萬元。 2018年8月22日,最高法院三審判決,關於林益世公務員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部分(收取6,300萬元)撤銷,發回 臺灣高等法院 更審; [6] 職務上要求賄賂、隱匿貪污部份無罪確定;公務員 財產來源不明罪 判處有期徒刑2年,褫奪公權2年,併科罰金新臺幣1,580萬元確定。 出身背景. [編輯] 林益世在1968年生於 中國國民黨 政治世家。 父親 林仙保 為原 高雄縣 紅派 大老、前 臺灣省議會 議員,生母 沈若蘭 為林仙保的二房,有一妹 林憶珊,林益世為 林仙保 之 庶子。

  8. 2023年3月2日 · [周刊王CTWANT] 前立委林益世被控涉貪污收賄,拿了地勇公司負責人陳啟祥6300萬元,向中鋼及子公司施壓合約案,高院更一審先前判4年10月遭檢方不服上訴,高院合議庭認為,判決癥結點在於對「實質影響力說」的定義不同,遂向刑事大法庭提案尋求解釋,大法庭今天(2日)作出裁定,定調立委關說喬事只要「有對價關係」,即構成《貪污治罪條例》刑度7年起跳的收賄罪或5年起跳的圖利罪。...

  9. 2023年8月23日 · 前立委林益世涉收受地勇公司6300萬元案,更一審認定為藉權勢恐嚇得利、非貪污,判刑4年10月遭最高法院撤銷發回。 高院更二審今天開庭,林益世 ...

  10. 2024年4月16日 · 高院更一審就林益世收賄6300萬元部分認為不構成貪污,僅以刑法公務員假借職務權力恐嚇得利罪論處,並依刑事妥速審判法規定減刑,判刑4年10月。 檢察官不服提上訴。 最高法院再發回高院更二審審理。 高院更二審期間,林益世聲請裁判及法規範憲法審查,受命法官諭知目前合議庭並無規劃聲請憲法解釋,林益世認為法官執行審判職務恐生偏頗之虞,聲請審判長吳淑惠、受命法官吳祚丞迴避。 高院認為,林益世已聲請憲法審查,但經憲法法庭裁定不受理。 況且更二審合議庭未聲請憲法解釋,是依其合理確信,不認為所適用的法律或裁判見解有牴觸憲法疑慮情形,因此不能以合議庭未聲請憲法法庭審查,即認有偏頗之虞,駁回聲請。 林益世不服,提起抗告。 最高法院今天認定林益世抗告無理由,裁定駁回確定。 (編輯:張銘坤)1130416. #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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