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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5 天前 ·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 國會調查權. 時間:2024-05-24 15:58. 新聞引據:採訪. 撰稿編輯:王韋婷. 立法院會24日處理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在藍白的人數優勢下,二讀表決通過藍白版本。 (圖:中央社) 立法院會今天 (24日)接處理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院會國是論壇時間結束後,立法院長韓國瑜自上午10時許開始主持討論事項,接續21日的進度,從第8章調查權行使的第50條之2開始,經過兩度休息、4.5小時的表決大戰,關於國會調查權行使的條文完成二讀。 為了加速議事程序,國民黨團在報告事項階段一口氣將所有排入的法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防止民進黨在每一個報告事項提出異議,用表決焦土戰拖住議事程序。

  2. 4 天前 · 立法院會5月17日、21日二讀表決通過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包括總統國情報告應依序即時回答等,以及相關質詢答復規範,行使調查權及相關行政處罰規定。 立法院會昨天 (24日)續審,並於深夜二讀表決通過增訂聽證權的行使規範等,包括出席聽證會的社會上有關係人員為證言時,為虛偽陳述者,得經立法院會決議,最高處新台幣20萬元罰鍰。 另外,刑法增訂藐視國會罪部分,尚待院會處理。 民間司改會昨天深夜發布聲明指出,經檢視國民黨、台灣民眾黨共推的版本,有諸多疑義,若往後民進黨聲請憲法訴訟及暫時處分,此版本有受違憲宣告的可能,加劇朝野對立及政治混亂。

  3. 5 天前 · 台灣民主實驗室執行長吳銘軒說,一般人、軍隊、企業與公民團體都可能成為被調查對象,且任一立法院常設委員會就可組特定專案小組,不論違法疑慮或法源根據就可調查,直接侵犯憲法保障自由與隱私。 他舉例說,未來如果有立委要調查潛艦國造案,就可要求造船廠交出營業秘密資料,不交就罰,且不需送到法院就能直接執行,讓立法院成為「超級特偵組」無邊際調查,且用經濟脅迫攻擊政敵及社會上看不順眼的人或團體。 反送中運動後流亡到台灣的香港人赴湯表示,他選擇到台灣是嚮往民主自由,而哪裡有不公義,哪裡就有人站出來;這麼多人上班時段到現場,非常感動。 以香港為鑑,經濟、民主倒退,很多人移民,就是從立法會要修訂逃犯條例開始。 他說:「民主不能當飯吃,但沒有民主就沒有飯吃」,希望大家一起守護台灣民主自由,讓台灣繼續在國際發光發亮。

  4. 4 天前 · 朝野攻防.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 國會調查權. 時間:2024-05-25 01:05. 新聞引據:採訪. 撰稿編輯:趙婉淳. 民進黨團幹事長吳思瑤今天 (25日)在院會結束後,在議場外接受媒體採訪。 (趙婉淳 攝) 立法院會24日繼續審查藍白共提的國會職權修法,歷經14個小時龜速審查,共處理約20條條文,二讀表決通過國會調查權和增訂舉行聽證會規範,約審查到午夜前,立法院長韓國瑜宣布休息,28日院會繼續處理後續條文。 國民黨團揚言在28日將「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三讀闖關通過,並提到,會讓行政院長卓榮泰在31日順利施政總質詢。 民進黨團則強調,要求嚴謹審查法案,對於何時三讀,沒有預設立場。

  5. 4 天前 · 國會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24日在立法院場外10萬名群眾包圍抗議下,藍白立委依舊以人數優勢,表決通過包括聽證權、藐視國會罪等關鍵條文的二讀。 對此,中正大學政治系教授蔡榮祥25日受訪指出,這次修法引發爭議的內容,包括國會行使調查權時,可將手伸進司法或監察機關正在調查中的案件,違反585號的解釋;此外,條文明訂行政官員不能反質詢,但反質詢的定義又未釐清,導致官員澄清或表達不同看法時,就可能被界定為反質詢;加上國會沒有處分權,卻硬要將「藐視國會罪」納入刑法;尤其一般民眾被要求到國會聽證,若聘請律師還得經由主席同意,和美國允許民眾聘請律師陪同聽證的作法相違。 蔡榮祥說:『 (原音)也就是說,美國的國會不單純把他當作是證人,而是說你有可能因此而受到質問的時候或是相關營業秘密的時候,都有律師陪同。

  6. 5 天前 · |黑洞裡的小秘密| 今天來到「黑洞裡的小秘密」邀請到小調皮「阿寶」,今天的小祕密叫「燈籠果」,這種水果在超市比較少見到,不過確實纖纖姐姐在鄉下隨處可見的果子,外皮是一層薄薄的膜,長得有點像小番茄,不知道阿寶能不能接受燈籠果的味道呢?|瘋狂客學家| 「醬油」的四縣客語 ...

  7. 5 天前 · 立法院會今天 (24日)處理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經二讀表決,增訂聽證權的行使規範,也規定出席聽證會的社會上有關係人員為證言時,為虛偽陳述者,得經立法院會決議,處新台幣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 全案今天在立法院處理,民進黨立委不滿表決採舉手表決,高喊表決無效、表決作票,以及程序黑箱、退回重審等口號,但因人數劣勢,表決屢屢吞拜。 逐條討論時,經舉手表決,藍白挾人數優勢,通過國民黨團、民眾黨團共提的再修正動議,增訂第9章之1「聽證會之舉行」。 二讀通過條文也規定,各委員會、調查委員會、調查專案小組為審查院會交付的議案、全院委員會為補選副總統、彈劾總統副總統或審查行使同意權案,得依憲法第67條第2項規定舉行聽證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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