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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3 天前 · 職場性騷擾申訴處理指導手冊 (勞動部113年5月編印) 188人. 【職場性騷擾申訴處理指導手冊提供事業單位處理職場性騷擾事件時應採取的措施處理流程之參考將法令規定結合常見的實務俾使雇主妥適處理職場性騷擾事件共同維護職場安全 ...

  2. 4 天前 · 今年3月8日新制正式施行針對不同身分類型的性騷擾事件延長申訴期限一般性騷擾事件申訴期限延長至2年權勢性騷擾事件延長至3年另考量未成年被害人遭遇性騷擾事件可能智慮未臻成熟為周全保護性騷擾事件未成年被害人特別增訂性騷擾事件發生時被害人如為未成年者得於成年後3年內提出申訴此外為進一步提升民眾求助意願此次修法簡化申訴流程並視行為人的身分明訂申訴受理單位分別由政府機關 (構)、部隊、學校、縣市主管機關或警察機關受理。 社會局表示,性騷擾是一種對人身安全的傷害,當事件發生後,被害人的無助與創傷,嚴重可能影響個人日常生活的進行及就學就業表現。 高市社會局指出,自96年起全國首創性騷擾被害人個案管理服務,歷經16年來已服務1760位性騷擾被害人。

  3. 其他人也問了

  4. 5 天前 · 惟本府所屬機關學校首長倘涉有性騷擾事件則應依該要點第 2 點第 3 項或第 4 項規定辦理另本府所屬各級機關學校僱用受僱者達法定人數規模時應自行訂定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規範並在工作場所公開揭示爰請參酌相關法令並依本府 113 年 4 月 16 日府人考字第 1130086265 號函規定 (諒達)儘速訂定之。 三、檢送「嘉義縣政府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申訴及懲處處理要點」及逐條說明各 1 份。 1) 嘉義縣政府函.pdf. 主旨:訂定「嘉義縣政府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申訴及懲處處理要點」,並自即日生效;另「嘉義縣政府暨所屬機關性騷擾防治及申訴處理要點」及「嘉義縣政府性騷擾申訴評議委員會設置要點」並自同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5. 4 天前 · 紀惠容調查發現,「外交部性騷擾防治申訴及調查處理要點雖有規範申訴案件調查之原則及程序內容主要著重於性騷擾申訴評議委員會的處理方式但目前各駐外館處均無設置性騷擾申訴評議委員會當接獲性騷擾案件館長受理後須自行指定1至3人進行調查而實際調查作為的運作方式卻未有相關作業規定依循。 我派駐於外交部駐外館處合署辦公的機關,計有經濟部、文化部、農委會等21個機關,該等外派人員如在外館處遇性騷擾事件,紀惠容以僑委會為例,該會認為其外派人員,應適用「外交部性騷擾防治申訴及調查處理要點」,由外交部受理申訴並進行調查,但外交部卻認為,應回歸各機關辦理,外交部與僑委會互推稱非屬其權管事項,亟待行政院性平處釐清性騷擾事件的申訴及調查權責,以確保外派人員在性平三法之權益。

  6. 5 天前 · 勞青處表示雇主應設置處理性騷擾的專線電話傳真專用信箱電子信箱或其他指定申訴管道所定申訴管道應於工作場所顯著處公開揭示得以書面電子資料傳輸或其他可隨時取得查知的方式勞青處長陳奕翰呼籲各事業單位需依法設置以免遭受罰則新法保障職場員工遭遇性騷擾時能確實及時發聲打造有效友善可信賴的性騷防治制度。 更多新聞推薦....

  7. 3 天前 · 爭議一立院有調查權任何人或企業都可能被找去問話要求提供營業機密資料嗎關於立院調查權行使主要訂在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8章。 5月21日已二讀表決通過相關條文。 依照藍白陣營版本二讀通過的4748條條文立院行使調查權時可要求政府機關部隊法人團體或社會有關人員提供相關資料但相關文件資料及檔案原本經司法機關或監察機關先調取時應敘明理由並提供複本。 然調查權的限制有相關規定,根據二讀通過「民進黨所提版本46-2條」,立院行使調查權不得逾越調查目的、事項與範圍,並應尊重其他國家機關受憲法保障獨立行使之職權,及行政首長就特定機密決定不予公開的行政特權。

  8. 5 天前 · 如果你為了讓其他人受到刑事處分而向有權力進行調查或起訴的公務員警察或 檢察官誣告他人這種行為就屬於誣告罪另外如果刻意偽造或變造證據或者使用這類證據誣告他人也會受到相同的法律處罰。 以上的行為可能會面臨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舉例來說,有一天,小明與他的鄰居小華發生爭執,因為小明認為小華的家的狗弄壞了他們家的盆栽。 小明為了報復,告訴警察小華在他家的地下室裡製造 毒品 ,儘管他很清楚這並非事實。 警察在小華的家中進行搜索後,並未找到任何違法物品。 如果發生這樣的事情,小華就可以誣告罪提告小明。 此外,假如小明為了讓小華受到處罰,而在小華的垃圾桶中放入一些毒品的包裝,然後告訴警察這是他在小華的地下室中找到的,,因為這是一種偽造或變造證據的行為,也會被法院認定為誣告罪,同樣會受到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