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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5 天前 · 勞動部5月9日起執行小規模的彈性育嬰假試辦計畫,開放讓有意願公、私部門參與試辦,讓勞工可以5天或7天請育嬰留停,且試辦單位願意的話,也可 ...

  2. 5 天前 · 勞動部試辦彈性育嬰假,開放讓有意願公、私部門參與試辦,規劃讓勞工以五天或七天請育嬰留停,若試辦單位願意的話,也可用單日計,有意願單位只要五月底前提出試辦計畫到勞動部都可參與試辦。

  3. 其他人也問了

  4. 5 天前 · 勞動部試辦彈性育嬰假,根據統計,共89家公私單位提出申請,其中多數讓勞工以5天或7天為單位申請育嬰假,但也有單位用單日計,甚至只要請假前一天申請即可,計畫更彈性。勞動部5月9日起執行小規模的彈性育嬰假試辦計畫,開放讓有意願公、私部門參與試辦,讓勞工可以5天或7天請育嬰留停 ...

  5. 5 天前 · 勞動部試辦彈性育嬰假,根據統計,共89家公私單位提出申請,其中多數讓勞工以5天或7天為單位申請育嬰假,但也有單位用單日計,甚至只要請假前一天申請即可,計畫更彈性。勞動部5月9日起執行小規模的彈性育嬰假試辦計畫,開放讓有意願公、私部門參與試辦,讓勞工可以5天或7天請育嬰留停 ...

  6. 2 天前 · 根據勞動部的(79)臺勞資二字第 27641 號解釋令當中指出,勞動基準法第十條規定中「因故」是否含辭職或解僱在內疑義,是指有關「不定期契約因故停止履行後」所稱之「因故」,係指中止契約之事由,該等事由可因法律規定或本契約自由之合意而成立。 二者之共同點為無可歸責當事人一方之事由存在。 所以說,「辭職」係單獨行為,與前項要件不合;「解僱」係存在一方歸責事由所致,亦與要件不相牟合,應予區分。

  7. 2 天前 · 我國勞工產假為8周、公教人員為42天,跟其他國家至少14周相較,遠遠落後。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與多位立委今天召開記者會表示,台灣生育率在全球敬陪末座,已成國安危機,政府應將產假提升為14周,以鼓勵生育。 我國生育率長期偏低,根據內政部統計,2023年全年累計出生新生兒13萬5571人,較 ...

  8. 5 天前 · 勞動部指出,依《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受雇者任職滿6個月後,在每一子女滿3歲前,得申請育嬰留職停薪,但不可超過2﹔同時撫育子女2人以上者,其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應合併計算,最長以最幼子女受撫育2年為限,受僱者於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