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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3 天前 ·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以下簡稱疾管署)今(31)日表示,有關媒體報導「COVID-19指揮中心期間-因應萬華疫情發送細胞簡訊」乙事,疾管署進一步說明,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以下稱指揮中心),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第7條、第48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5條、第16條及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0條 ...

  2. 3 天前 · 曾淑慧表示,上述行為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第7條、第48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5條、第16條及個人 ...

  3. 4 天前 ·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以下簡稱疾管署)今 (30)日表示有關今日某民意代表於社群平台發文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以下簡稱指揮中心)於COVID-19疫情期間使用之疫調系統是否還在運行並收集資料疾管署回應說明如下: 在COVID-19疫情的初期,考量在人權保護與防疫作為間取得平衡,指揮中心與電信業者合作執行電子圍籬相關系統,透過行動基地臺定位方式掌握行蹤,判斷是否離開隔離場所,協助防疫人員掌握被隔離者是否擅自離開隔離處所,以確保防疫措施之落實,降低社區傳染風險,並落實對隔離/檢疫或自主健康管理者的追蹤管理與關懷;惟當居家隔離/檢疫或自主健康管理者期滿時,即停止電子圍籬監督,原電子圍籬系統內之個資即刪除。

  4. 4 天前 ·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天17日表示為預先因應COVID-19社區大流行疫情建立確診個案與接觸者自主應變機制籲請陽性個案與其密切接觸者配合自主應變措施事先了解相關防疫規定並協助衛生單位快速評估與匡列密切接觸者以及時協助追蹤並降低社區疾病傳播風險指揮中心說明一旦檢驗為COVID-19陽性的個案可在等待衛生單位聯繫並進行疫調的時間配合進行下列事項: 1、自主回想並列出發病日(最早出現症狀日,如無症狀,則為最早檢驗陽性日)。 記錄發病日的前四天至被隔離前這段期間,曾經在任一方未佩戴口罩情況下,接觸的人、時間及地點。 2、例如:共同居住、用餐、聚會或參加活動、工作或就學場所、曾去過之醫療照護院所、搭乘的交通工具及可能接觸達15分鐘的對象。

  5. 5 天前 · 感染科專家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專家諮詢小組召集人張上淳受訪表示2019冠狀病毒疾病COVID-19已經顯示病毒無國界」,為了防範傳染病再次在全世界大流行任何地區都不可以成為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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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4 天前 · 全球陸續鬆綁防疫政策外界關注何時口罩可以第二階段鬆綁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王必勝今天16日透露目前規劃春節後宣布並且實施大方向仍為正面表列室內需要戴的地方」,如醫院長照機構等但細節還要討論。 新冠肺炎 影響全球近三年,各國陸續恢復正常生活。 外傳日本政府研議是否將新冠肺炎傳染病等級調降與流感相同,同時考慮取消室內佩戴口罩的規定,最快春天上路。 而我國的口罩政策何時鬆綁也引發外界關注。 王必勝 對此表示,新冠肺炎從第五類法定傳染病改為第四類法定傳染病或者通報定義修改,目前仍依照原訂計畫,將在春節後開始積極行動。 口罩部分也一樣,過去幾天也積極討論第二階段口罩開放措施,希望春節過後宣布、實施。 (延伸閱讀: 【快訊】境外+223!

  8. 4 天前 ·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天 (27日)表示過去幾年基於國內疫情嚴峻為強化民眾接種疫苗意願擴大防疫效果指揮中心依據災害防救法規定受僱者於前往接種COVID疫苗及接種後若發生不良反應自接種日起至接種次日24時止可以持憑疫苗接種紀錄卡請疫苗接種假」,雇主不得有相關不利處分指揮中心表示從防疫控制面而言,「疫苗接種假發揮相當大的功能隨著解編降級防疫朝向常態化,「疫苗接種假已完成階段性任務爾後如因接種疫苗有請假的需要將回歸一般性規定辦理與流感疫苗接種相同。 公務人員之「疫苗接種假」亦同步自5月1日起停止適用。 指揮中心說明,2021年間,無症狀或輕症確診者出院後仍應居家隔離,該期間得請「防疫隔離假」之規定,因現已無相關隔離措施,一併停止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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