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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一、適用對象. 應徵召服兵役。. 派遣出國考察、研習或提供服務。. 因傷病請假致留職停薪,普通傷病未超過1年,職業災害未超過2年。. 因案停職或被羈押,未經法院判決確定。. 二、申報繼續加保手續. 依上開規定之被保險人如願意繼續加保時,投保單位不得 ...

  2. 育嬰留職停薪者. 於留職停薪期間可以選擇於原投保單位繼續投保或選擇辦理轉出:. (1) 選擇於原單位繼續投保:不得調降投保金額,原投保單位應填寫「 繼續投保及異動申報表 」一份,向健保署分區業務組申報,其應自行負擔30%之健保費,繳款單由健保署寄發 ...

  3. 2022年8月26日 · 依照勞工請假規則第5條,傷病留職停薪期間以1年為限。不過傷病留停跟育嬰留停不太一樣的是,法規並沒有規定雇主一定要准許員工的申請~ 其他個人因素申請留職停薪

  4. 勞工保險條例第9條: 被保險人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得繼續參加勞工保險: 因傷病請假致留職停薪,普通傷病未超過一年,職業災害未超過二年者。 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第21條: 本條例第九條及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六條第二項規定之被保險人願繼續加時,投保單位不得拒絕。 二、就業保險:得續. 就業保險法第40條: 本保險保險效力之開始及停止、月投保薪資、投保薪資調整、保險費負擔、保險費繳納、保險費寬限期與滯納金之徵收及處理、基金之運用與管理,除本法另有規定外,準用勞工保險條例及其相關規定辦理。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98年11月20日勞保 1字第0980140571號函釋.

  5. 2020年12月26日 · 勞保局進一步解釋,依照勞工保險條例規定,被保險人因傷病請假期滿仍未痊癒者,如經公司准許留職停薪的話,普通傷病未超過1年、職業災害未超過2年,即可繼續參加勞工保險。

  6. 有關被保險人因普通傷病申請留職停薪,留職停薪期間無薪資所得且繼續參加勞保;如果傷病住院診療,得請領傷病給付。 (1)依勞工保險條例第9條第3款規定,被保險人因傷病請假致留職停薪,普通傷病未超過1年者,得繼續參加勞工保險。

  7. 2022年8月2日 · 一、一般留職停薪. (一) 勞保 部分:. 1、依勞工保險條例第9條規定:「被保險人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得繼續參加勞工保險:一、應徵召服兵役者。. 二、派遣出國考察、研習或提供服務者。. 三、因傷病請假致留職停薪,普通傷病未超過一年,職業災害未超過 ...

  8. 健保部分,若勞工是因「育嬰」原因申請留停,有規定雇主不能退保或調整健保級距,而雇主負擔的費將由政府補助(全民健保法施行細則 45),至於勞工自行負擔部分也可選擇延後3年再繳。

  9. 申辦服務. 勞 (就、職)保被保險人服兵役、傷病留職停薪案停職續保 發布單位: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線上申辦 網路申請辦理. 臨櫃申辦 親自現場辦理. 其他申辦方式 詳如內容. 服務內容. 提供投保單位為應徵召服兵役、因傷病留職停薪、因案停職之勞保被保險人申請繼續加保。 申辦資格. 勞保被保險人有下列情形者,可向勞保局申請續保。 (一) 應徵召服兵役。 (二) 因傷病請假致留職停薪。 (三) 因案停職或被羈押未經法院判決確定者。 申辦流程. 已完成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勞 (就、職)保投保單位憑證及指派作業之經辦人,可使用多元憑證(如:自然人憑證、虛擬勞保憑證、金融電子憑證、行動自然人憑證等)登入。 1. 「申報別」點選「續保作業」及「傷病留停續保、服兵役續保、因案停職續保」。 2.

  10. 依照 勞工請假規則第5條,傷病留職停薪期間以1年為限。不過傷病留停跟育嬰留停不太一樣的是,法規並沒有規定雇主一定要准許員工的申請~ 其他個人因素申請留職停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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