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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 天前 · 國稅局表示依民法第1140條規定當第一順位遺產繼承人於繼承開始前即死亡或喪失繼承權者由其直系血親卑親屬代位繼承其應繼分所以姊妹3人雖已對父親遺產拋棄繼承依民法規定仍可代位繼承祖父遺產與伯父同為繼承人申報遺產稅時也有扣除額減除之適用。 該局進一步說明,本案辦理遺產稅申報時,其繼承人為伯父及姊妹3人共4人,其中姊妹3人分別年滿21歲、19歲及15歲,有關扣除額之計算,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7條第1項第2款規定,繼承人為直系血親卑親屬者,配合物價指數調整,113年繼承案件,每人可從遺產總額中扣除新台幣56萬元;其有未成年者,並得按其年齡距屆滿成年之年數,每年再加扣56萬元。

  2. 23 小時前 ·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子女對父親遺產拋棄繼承,仍可代位繼承祖父母遺產。[啟動LINE推播]每日重大新聞通知高雄國稅局表示,日前接獲民眾詢問 ...

  3. 4 天前 · 員工休喪假的具體操作可參考原國家勞動總局財政部關於國營企業職工請婚喪假和路程假問題的通知之法律規定職工本人結婚或職工的直系親屬 (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時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由本單位行政領導批准酌情給予一至三天的婚喪假職工結婚時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職工在外地的直系親屬死亡時需要職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都可以根據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三、在批准的婚喪假和路程假期間,職工的工資照發,途中的車船費等,全部由職工自理。 目前國家還沒有對非國營企業職工休婚喪假作出具體規定。 以上規定不完善也不人道,例如:配偶的父母去世就無需料理嗎?爺爺、奶奶去世就不需要參加嗎? ----------------------------- 【喪假請假條範文】

  4. 其他人也問了

  5. 1 天前 · 根據台灣習俗,家裡有喪事的人家,一年內不過慶祝節日,像是過年不炊粿、元宵節不搓湯圓、端午節不包粽子…等。 民俗專家提醒:1年內家裡有喪事,不可以送粽子給別人,也不接收親友送來的粽子,這樣對往生者是大不敬,而且帶有詛咒的意思,對送和收雙方都會不好的影響,不但觸人 ...

  6. 3 天前 · 2024/05/28 18:58:00. 生活中心/蔣季容報導. 老人過世之後有3樣遺物不能燒。 (示意圖資料照人都有生老病死在老人過世後親友通常都會將祂的東西燒掉不過你知道嗎老人去世後有3件遺物不能燒留下來就等於留下福氣一起來看看是哪些東西吧!...

  7. 3 天前 · 心情. 原來喪假也會被當成是逃避小考? 淡江大學. 今天 05:26. (已編輯) *這堂課是我雙主修的科系所開的選修而這位教授採取的小考方式是開書考* 事件一三月份因為外婆過世分別在幾天重要的日子向學校請假跟著家人南下處理外婆的後事有好幾次都是因為我要上課所以自己搭高鐵往返),卻因為告別式當天在某堂選修課的第一次小考而和任課老師有了以下對話: (已將得以辨認之資訊塗掉) 請喪假不是任何人願意的,我也因為這件事精神跟生理都有很大的衝擊與影響,我知道老師有他自己的想法跟規則但實在不太理解什麼叫作「避免創造出使同學認為藉故請假用take home exam比較有利有利的不當誘因」?

  8. 4 天前 · 奶奶娘家人和孫媳婦娘家人有來往的可以通喪但曾祖奶奶娘家人高祖奶奶娘家人重孫媳婦娘家人玄孫媳婦娘家人喪禮無服即出了"五服",按逝者算不是親戚所以不需通喪父母去世,子女就是家庭主人。 從最根本的意義上講,喪禮以逝者為祭奠吊拜對象,以生者為規範約束對象,所以,喪事親戚關係以孝子為核心,即親戚關係的遠近以孝子為參照標準,各種禮儀儀式等也以孝子為參照確定位次和位份。 以"四世同堂"為家庭常態,大體上講,父母七八十歲去世,子女五六十歲,孫子女二三十歲,重孫子女一二十歲。 父母能活到八九十歲甚至百歲以上的,下面就可多一代人,是為"五世同堂"。 實際生活中,"六世同堂"罕見。 我們以"四世同堂"為標準,以孝子為參照,來分析娘家人的構成及人員關係情況。 1、妻子娘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