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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 年度中未曾在職者,應依十二月份實際支給之薪酬數額乘以一點五個月乘以十二分之一計算發給。 2、 年度中曾在職者,依第六點第一項第一款年資採計之規定計算發給年終工作獎金。 ( 八) 十二月一日以前應徵服兵役人員,依其當年實際服役月數比例計支。 四、發給日期: 春節前十日( 一百十三年一月三十一日)一次發給。 但軍職人員部分,得由國防部視實際需要另訂發給日期。 五、發給單位如下: ( 一) 十二月份在職並繼續任職者,由十二月三十一日所在服務機關學校發給。 ( 二) 十二月二日至同月三十一日期間離職未再擔任軍公教職務者,由原服務機關學校發給。 ( 三) 十二月一日以前應徵服兵役者,由現服役單位發給。

  2. 工作獎金應如何計發? ........................... 10. Q2:A 君於4 月1 日辭職,重新參加國家考試錄取於12 月14日再次分發至他機關,因年資中斷且前後待遇基準減少,其年終工作獎金應如何. 發給? .......................................... .11. Q3:A 君自1 月1 日任職甲機關,其月支待遇為 ...

  3. 2023年1月9日 · Q3:工作未滿一年年終獎金怎麼算? 新進人員到職未滿一年,年終獎金通常會按比例(天數或月份)計算,例如(年終獎金/應工作天數)X 到職天數,或是(到職月份/12)X 年終獎金。 Q4:年終獎金計算方式?

  4. 2024年2月5日 · 年終獎金計算方式、年終是怎麼計算出來的? 關鍵評論網媒體集團財務長暨整合長龔汝沁曾在經理人專欄提到,年終獎金有 6 大計算因子,會計算出當年度年終獎金的發放額度, 但在實務上,公司決定發放多少年終獎金,往往還是老闆說了算。

  5. (一)為激勵現職軍公教人員士氣,慰勉工作辛勞,特發給年終工作獎金。 (二)發給對象如下: 1.各級政府年度總預算所列員額與年度中經核准增加員額之現職軍公教人員(含

  6. 2022年1月2日 · 如果你當初和雇主談的年終獎金是「經常性給予」,那麼獎金就屬於工資的一部分,在不違約的前提下,不論之後勞工離職與否,都應該保有合約所列的權益,像是你之前簽署的契約中,有明定某個特定日期在職即可請求,而這也是為什麼有的人即使在 ...

  7. 2023年12月6日 · 年終獎金規定、扣稅和計算標準懶人包!. 2023 年即將結束,嶄新的 2024 年來臨,勞工也開始關心年終獎金的發放時間及規定。. 懶人包介紹《勞基法》年終獎金規定、年終獎金發放時間和計算標準!. 文/比薪水. 刊登於 2023.12.06. 複製文章連結 取得文章授權 ...

  8. 遇作為年終工作獎金計發基準。計算範例:君自 110年1月 1 日任職A 機關,其月支待遇為 新臺幣(以下同)24,440 元,110 年12月23日辭職,同年月26日 再任B機關,月支待遇為44,255 元,君年終工作獎金待遇基準 為28,686 元,計算方式為 [(24,440x22/31)+(44

  9. 一、明定按日計酬臨時人員之年終工作獎金計算方式之規定。 二、參考一百十一年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發給注意事項第十三點規定 訂定。 十四、應徵常備兵役並完成軍事訓練之役男,其年終工作獎金核發基準, 依月支薪額乘以實際訓練月數計算發給。

  10. 六前二款年終工作獎金計算方式,如有競合情形時,得將薪俸、專業加給或主管職務加給(含比照主管職務加給)分項採計,以最有利於當事人之計算方式計發。 ( 七) 十二月份到職且於當月三十一日以前離職未再擔任軍公教職務者,依下列規定辦理: 1、 年度中未曾在職者,應依十二月份實際支給之薪酬數額乘以一點五個月乘以十二分之一計算發給。 2、 年度中曾在職者,依第六點第一項第一款年資採計之規定計算發給年終工作獎金。 ( 八) 十二月一日以前應徵服兵役人員,依其當年實際服役月數比例計支。 四、發給日期: 春節前十日(一百十年二月二日)一次發給。 但軍職人員部分,得由國防部視實際需要另訂發給日期。 五、發給單位如下: ( 一) 十二月份在職並繼續任職者,由十二月三十一日所在服務機關學校發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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