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志明、海軍少將共諜案 二審均無罪
我國至今有不少共諜案,因無法證明統戰人員身分,不是無罪就是輕判,例如前立委羅志明、前海軍少將夏復翔被查辦時,坦承帶領退役將領赴中旅遊,受落地招待,但否認發展共諜組織。法院二審認定,無法證明與二人對口的中國某生技公司董事長李鷹具解放軍背景等為由,判羅、夏無罪。檢調查出,羅志明曾任台鹽廈門子公司董事長,赴中國任職、經商期間認識李鷹;明知李男是中共解放軍空軍運用人員,竟邀他來台參加高爾夫球比賽,並引介夏與他認識。羅、夏涉嫌多次藉打球機會...
自由時報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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