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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 提供指定事業進行事業廢棄物產出、貯存情形、遞送聯單、營運記錄等項目之申報作業,以及環保機關進行廢清書審查管理及列管事業申報資料進行統計查詢、勾稽作業。. 審查核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直轄市、縣(市 ...

  2. 事業產出廢棄物需跨島進行清理或再利用,因受廢棄物清運船期影響,不受應於84小時內連線上網確認申報聯單內容之時間限制;處理者於收受廢棄物進行處理,除應於收受廢棄物後24小時內上網申報外,另應立即通知事業連線上網確認申報聯單內容。. 清除者跨島清運 ...

  3. 環保新知〕為使紙製平板容器製造、輸入與紙製平板容器商品輸入業者及民眾了解本體來源標誌措施,可至責任業者相關問答集歷年問答集/本體來源標誌問題中查閱。 連結網址. 【1130805】 〔法令宣導〕修正「應回收廢棄物責任業者管理辦法相關書表格式」,並自即日生效。 詳情 (PDF檔) 、 附件 (PDF檔) 【1130729】 〔最新消息〕環境部資源循環署預告修正「應標示回收相關標誌之物品或容器責任業者範圍、標誌圖樣大小、位置及其他應遵行事項」。 詳情 、 附件 (PDF檔) 、 附件 (PDF檔) 【1130708】 〔最新消息〕環境部資源循環署,統一編號為93148540。 【1130401】

  4. 1.輸入車牌號碼、車主身分證字號/統編及驗證碼。 2.點選【查詢】,產出並提供列印回收聯單。 下載證明說明: *110年4月後:回收管制聯單. *110年3月前:回收證明單. 注意事項: 1.廢車體回收後,請攜帶相關證件盡速至各地公路監理機關辦理車籍報廢事宜。 2.若有任何問題,請洽環境部免付費資源回收專線0800-085-717。 備註: 因收車方式不同而會產出兩種回收聯單,詳細說明如下: 若為 使用平板 進行簽名的回收車輛,簽名欄會顯示「電子簽名」,可於收車當日進行查詢。 若為 未使用平板 進行簽名的回收車輛,簽名欄會顯示為「現場未電子簽名」,待收車後的第三個工作日可進行查詢。 十大熱門關鍵字.

  5. 提供指定事業進行事業廢棄物產出、貯存情形、遞送聯單、營運記錄等項目之申報作業,以及環保機關進行廢清書審查管理及列管事業申報資料進行統計查詢、勾稽作業。

  6. 符合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應至環境保護許可管理資訊系統提出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申請。

  7. 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重點: 主旨及依據. 廢清法第28 條第6 項、第31 條第1 項第2 款及第4項. 公告事項一. 規範應依中央主管機關網路傳輸申報系統所定格式申報. 公告事項二五- 產源、清除、處理及再利用機構申報內容及規定. 公告事項六-七. 輸出、輸入者申報內容及規定. 公告事項八. 營運紀錄申報內容及規定. 公告事項九十一- 軟硬體發生故障、申報時限適逢假日之規定. 公告事項十二. 申報系統如發生軟硬體故障,網路申報順延之規定. 廢棄物產源. 清除機構. 處理機構/再利用機構. 產出情形申報. 每月月底前申報前月產出情形. 月底前,申報前一個月產出情形. 網路申報系統操作說明- 產出情形申報(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