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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6日 · 撰文:黎詠儀. 出版: 2023-07-06 17:47 更新:2023-07-10 18:24. 45. 繼律師會後,大律師公會亦已收到投訴,指有會員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正展開紀律調查。. 被警方國安處懸紅通緝的8名港人中,包括大律師郭榮鏗。. 大律師公會主席杜淦堃指,會按程序從速 ...
2020年10月8日 · 立法會. 司法機構今日(8日)公布,本月起會在切實可行情況下,就可能引起廣泛公眾關注的區域法院及裁判法院判決製備撮要,並將其上載於司法機構網頁。 另由今年7月起,若任何案件出現大量關於法官行為而內容相同或同似的投訴,投訴法官行為秘書處會在司法機構網頁公布投訴要點、調查結果及所涉考慮因素。 法律界立法會議員郭榮鏗歡迎有關決定,自言過去一直爭取司法機構公開所有判辭。 對於有建制派議員及親建制媒體多番追擊個別法官,郭榮鏗點名批評《文匯報》、《大公報》開動機器,聯同民建聯對法官作文革式批鬥,有規模、有系統地攻擊司法人員,是非常危險行為。 本為律師的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周浩鼎反斥郭榮鏗亂扣帽子,又質疑公開投訴結果的理據是否能釋除公眾疑慮。
2020年4月17日 · 日前被港澳辦及中聯辦發聲明譴責,負責主席選舉程序的公民黨議員郭榮鏗,涉嫌干犯公職人員失當,建制派今日在會議上連番炮轟郭榮鏗無權主持會議,要求他將位置歸還內會主席李慧琼。 民主派就質疑建制過去多個月未有聲張,兩辦就事件發聲才紛紛表態。 郭榮鏗在會上表示,在議會外以聲明及譴責說三道四的人,不會對他如何主持會議有半點影響,「想做任何嘢恐嚇我,我可以同你講,慳啲」。 立法會內務委員會今日(17日)舉行第15次會議,仍未能選出正副主席。 (梁鵬威攝) 內會今日處理公民黨楊岳橋、民建聯李慧琼及建制派「班長」廖長江的信件,民建聯蔣麗芸提出郭榮鏗只能負責處理選舉程序,而3封信函有關內會運作,郭榮鏗無權主持有關討論。
2023年1月16日 · 本案共涉及兩事件,首宗事件為時任立法會議員郭榮鏗於2020年3月表示,曾就業界紓困措施,聯絡律師會。律師會的其一個常務委員會開會,指郭未有就此正式跟律師會聯絡,並準備透過刊登「會長的信」澄清。惟張涉在「會長的信」發給會員前,把內容 ...
2020年4月26日 · 政務司司長張建宗指,立法會內務委員會前日(24日)繼續在郭榮鏗議員主持下,進行第16次會議,但仍未能選出正副主席,延耗六個月,毫無寸進;部分議員明顯玩弄程序,千方百計阻撓選舉,令內會癱瘓,多項法案無法繼續審議,蓄意窒礙政府施政,令人極度憤慨和失望。 他指,立法會內會長期停擺,以致多項與經濟和民生息息相關的法案及附屬法例未能在內會處理,嚴重影響立法會運作及履行憲制職能,整個議會運作失衡,偏離了在《基本法》下立法會應該履行的職責,惡意「拉布」的議員可謂「有破壞,沒建設」。
2020年3月22日 · 公民黨立法會法律界議員郭榮鏗對做法表示強烈反對及極度失望,認為此舉嚴重阻礙市民透過法庭尋求公義,建議政府在抗疫環境下,尋找應對方法,制定應變方案,讓案件和審訊得以在疫情下繼續進行。 司法機構今日(22日)宣佈法庭、審裁處及相關登記處和辦事處將於明日起再度關閉兩星期,郭榮鏗批判做法嚴重阻礙所有市民透過法庭尋求公義,損害他們按照《基本法》第87條訂明的「享有盡早接受司法機關公正審判的權利」。 郭榮鏗批評,司法機構沒有汲取之前關閉法庭令大量案件需要改期及延期的教訓,未能及時制定及推行應變方案,例如採用電話會議方式處理聆訊,及立即實行以電子方式將文件存檔或送交至法院的機制。 他認為司法機構必須為其疏忽及後知後覺作解釋。
2019年6月3日 · 郭榮鏗. 逃犯條例. 01 Video. 新聞狂人. 搶先表達. 保安事務委員會今早(3日)第三日就修訂《逃犯條例》召開特別會議,會上多名泛民議員質疑修例能否有效保障被疑犯,其中無罪假定及公平審訊等人權措施並無寫入草案,泛民質疑無法律效力。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稱,不寫入草案不代表無保障,把罪行刑期門檻提高至7年是唯一修訂,其他包括無罪假定和公開審訊等早前提出的建議並不會寫入法律條文,是為保留彈性,例如對方的法律已有規定就可以不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