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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地址:110055 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四段547號 國稅及地方稅免付費電話: 0800-000-321 (國稅局地址) (地方稅務局處地址) 網站操作免付費諮詢電話: 0800-080-369您使用的是已經不支援的過時作業系統,將無法瀏覽本網站,請更新您使用的作業系統以確保瀏覽的流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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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外僑稅務服務. 外僑稅務FAQ. 屬中華民國境內居住者之外僑可以享有的減免有哪些? 更新日期:113-04-22. 屬中華民國境內居住者之外僑其綜合所得稅計算係就其本人配偶及合於規定申報受扶養親屬之綜合所得總額減除免稅額扣除額及基本生活費差額後的餘額為綜合所得淨額再依所得淨額按規定之稅率計算應納稅額。 112年度之免稅額、扣除額及基本生活費差額為: (一)免稅額:112年度外僑本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每人各為新臺幣(以下同)92,000元,112年度年滿70歲之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及受扶養直系尊親屬,每人免稅額為138,000元。 (二)扣除額:納稅義務人就標準扣除額或列舉扣除額擇一減除外,並減除特別扣除額。 1. 標準扣除額:(按身分別定額扣除)

  4. 線上申辦線上查調電子稅務文件線上稅務試算公示資料查詢電子申報繳稅服務. 書表及檔案下載. 申請書表及範例下載免費軟體下載繳款書種類及格式. 交流園地. 國稅信箱地方稅信箱網站信箱稅務機關連結. 稅額試算. 稅額試算專區遺產稅稅額試算專區. 境外電商 ...

  5. 外僑稅務服務. 外僑與綜合所得稅. 一、外僑綜合所得稅與居留期間的關係. 更新日期:113-04-19. 凡有「中華民國來源所得」之外僑,應就其中華民國來源所得,依法繳納綜合所得稅。 外僑因在臺居留期間之久暫不同,分為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非居住者)與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居住者)。 其納稅方式亦有不同,茲說明如下: (一)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 1. 同一課稅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內,在臺居留不超過90天者,其中華民國來源之扣繳所得,由扣繳義務人依規定扣繳率(請見十六項)就源扣繳,無庸申報;其中華民國來源之非屬扣繳範圍之所得,應於離境前依規定之扣繳率辦理申報納稅。 2.

  6. 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外僑其配偶或受扶養親屬如不在中華民國境內不包括其他親屬如伯),若能提示符合上述規定之證明文件者亦可認列其免稅額

  7. 外僑稅務服務. 外僑稅務FAQ. 屬中華民國境內居住者之外僑,其綜合所得稅應納稅額應如何計算? 更新日期:113-04-22. 外僑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的中華民國來源之各類所得應由納稅義務人填寫在同一份申報書內合併申報納稅。 在計算稅額時,有下列三種方式: 1.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的各類所得合併計算稅額。 2.納稅義務人得就其本人或配偶的薪資所得分開計算稅額,再與其他應該申報的各項所得所計算出的應納稅額,合計為全部應納稅額。 其中,在計算薪資所得分開計算者之應納稅額時,只能減除薪資所得分開計算者自己之免稅額,其餘符合規定之免稅額及扣除額一律由未分開計稅方及受扶養親屬申報減除。 3.本人或配偶之各類所得可選擇分開計算稅額,再由納稅義務人合併報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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