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懲治台獨」最重處死刑 邱毅點名于北辰:去「這65國」恐遣返大陸服刑
中國發布《關於依法懲治『台獨』頑固份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的意見》,若違反「分裂國家犯罪」,可處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重可處死刑,追訴期為20年,在境外的被告可以「缺席審判」的方式開庭審理。前立委邱毅表示,不是不去大陸港澳就沒事,中國大陸在全球現有65個國家司法互助,可以協助逮捕罪犯,遣返大陸服刑,所以像于北辰之流,一旦被定罪,若離開台灣,就可能被逮捕。邱毅指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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